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公告编号:2020-047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斯格威铂尔曼大酒店47楼VIP3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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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邹宁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刘杰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邹宁、独立董事刘战尧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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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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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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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比例为99.8600%,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竞伟、章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