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元债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2020-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7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元债券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债券审议和备案登记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CAYMAN)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外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发布的临2020-119、临2020-120及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临2020-131号公告)。

2020年9月,公司完成了上述发行外债的备案登记手续,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0]59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临2020-162号公告)。

二、本次发行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CAYMAN) INVESTMENT LTD.完成境外发行0.6亿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定息债券,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8.05%。本次发行的债券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债券发行依据美国证券法S条例向专业投资人发售,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上市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债券代码为XS210059733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备案登记的境外债券已发行3.9亿美元。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券的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公司产业新城建设,并为建立境外市场良好信用打下基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0-17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和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赵鸿靖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联席董事长吴向东先生、董事孟森先生、王威先生、独立董事陈世敏先生、陈琪先生、谢冀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林成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律师、林欢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