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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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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20年10月19日为本基金第7个运作周期内的第3个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注: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3.2.2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一一中邮基金服务号、中邮创业网上直销平台: https://i.postfund.com.cn

5.1.2场外代销机构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东亚银行、晋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山东)、东兴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华南、东北证券、南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东莞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中泰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金公司、华信证券、中金财富、中山证券、东财证券、粤开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中邮证券、首创证券、宏信证券、开源证券、网信证券、联储证券、天相投资、深圳新兰德、和讯科技、麟龙投资、厦门鑫鼎盛、江苏天鼎、汇林保大、上海挖财、喜鹊基金、有鱼基金、诺亚正行、深圳众禄、天天基金、上海好买、蚂蚁(杭州)、上海长量、浙江同花顺、北京展恒、上海利得、中期时代、嘉实财富、创金启富、宜信普泽、苏宁基金、格上富信、浦领基金、北京增财、通华财富、北京汇成、盈信基金、晟视天下、一路财富、钱景基金、唐鼎耀华、植信基金、华羿恒信、海银基金、新浪仓石、加和基金、辉腾汇富、济安财富、上海万得、凤凰金信、国信嘉利、联泰资产、泰诚财富、上海汇付、北京坤元、北京微动利、上海基煜、凯石财富、虹点基金、攀赢基金、武汉伯嘉、上海陆金所、大泰金石、珠海盈米、和耕传承、奕丰金融、中证金牛、北京肯特瑞、大连网金、上海云湾、蛋卷基金、前海凯恩斯、排排网、信诚基金、前海财厚、万家财富、华夏财富、中国国际期货、中信期货、华瑞保险、阳光人寿、方德保险、中国人寿。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0年10月19日为本基金第7个运作周期内的第3个受限开放日,即在该日15:00 前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 以后不再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本基金在第7个运作周期内的第3个受限开放日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0%(含),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3、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公告。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咨询方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址:www.postfund.com.cn.

9、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68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杯电工”)于近日收到股东长沙共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共举”)通知,长沙共举已完成清算注销,长沙共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学愚、孙文利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47,732,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2%,其中:吴学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4,000股,通过长沙共举、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45,428,432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学愚、孙文利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05,166,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其中:吴学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48,577股,通过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45,117,440股。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学愚、孙文利夫妇。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手续。

二、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购买长沙共举、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79.33%的股权的交易已完成(以下简称“前次重组”)。长沙共举作为前次重组交易对方曾作出如下承诺:

为保证前次重组交易对方长沙共举所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的承接履行,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吴学愚先生、周祖勤先生作为长沙共举注销后的承接主体,已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对原长沙共举作出的认购股份锁定期承诺进行了相同覆盖期间的承接。此外,吴学愚先生、周祖勤先生与公司补充签署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并出具与长沙共举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具备连贯性及一致性义务的《关于业绩补偿的承诺》。

吴学愚先生、周祖勤先生本次出具的承诺如下:

三、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0年10月19日(含该日)至2020年10月30日(含该日)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二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人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至赎回申请确认日(不含)止)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张宗友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陈静

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5.2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3)2020年10月19日(含该日)至2020年10月30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020年10月31日至2021年10月30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了解相关事宜。

8.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0月15日

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于2017年9月1日成立,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构建投资组合,其主要工作流程包括采集数据、模型分析、仓位及组合调整计算等部分,过程蕴含了数据风险和模型风险。

本基金建立量化模型的数据来源包括宏观数据、行业信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证券及期货市场交易行情数据、卖方分析师预期及评级数据等。数据规模较大,且不同数据来源于不同数据提供商,在搜集、采集、预处理过程中均可能出现错误,从而对最终结果造成影响。

其次,本基金基于量化模型进行投资决策,由于模型是基于过往投资实践的知识开发的,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模型内在遵循的理论方法也在不断发展完善发展中;模型参数假设的变动可能影响模型的整体效果稳定性;模型效果的验证依赖于历史数据,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依靠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达到其预期的投资效果。

(2)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因此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

1)基差风险

在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

2)系统性风险

组合现货的β可能不足或者过高,组合风险敞口过大,股指期货空头头寸不能完全对冲现货的风险,组合存在系统性暴露的风险。

3)保证金风险

产品的期货头寸,如果未预留足够现金,在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可能遭遇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合约展期风险

组合持有的主力合约交割日临近,需要更换合约进行展期,如果合约的基差不利或流动性不足,展期会面临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杂,对这些条款研究不足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换债券的价格明显高于其赎回价格时,若本基金未能在可转换债券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4)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5)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如出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条约定的资产规模过小、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较少等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西部利得聚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的最终金额以实际分配的金额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0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0年10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3.2 提示

1)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0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对于获得分配金额低于10元的收益部分,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本次通过红利再投资所获份额的注册日期为原份额的取得日期。

3.3咨询办法

1)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

2)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westleadfund.com。

3)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本次分红的最终金额以实际分配的金额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0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 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0年10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20年10月20日开始计算。2020年 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 权益登记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3.2 提示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0月16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对于获得分配金额低于人民币10元的收益部分,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份额计入投资者账户。

3.3 咨询办法

1)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7-818(免长途话费)。

2)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westleadfund.com。

3)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