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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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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19年4月20日至2020年10月19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共20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8个月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及C类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并10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或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安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6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0元人民币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0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0年10月20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本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调整为不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自2020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C类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如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3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90元人民币,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70元人民币。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0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0年10月19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江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王德英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期限不超过90日。公司已按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0年10月20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上述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A份额与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础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分级 A份额与分级B份额将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之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停牌。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下一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上述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10月16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分级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红品质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大厦12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唐建国、丁小辉、汪芳、独立董事欧阳金琼、崔艳秋、吴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李军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天昊出席会议;部分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付立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方案》”)。

● 力帆股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主持,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2)管理人作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3)管理人作关于《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并由债权人对《财产管理方案》予以表决;(4)回答债权人提问;(5)管理人作《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6)职工代表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债权人会议主席代表、债务人和管理人依次作最后发言。

二、财产管理方案主要内容

《财产管理方案》主要内容为管理人以合法合规原则、高效有序原则、价值最大化原则、接受监督原则开展财产管理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在保障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现对债务人财产的监管。

三、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出席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94家,其中,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人共658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94.81%%,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49%,超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财产管理方案》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6日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ST力帆 公告编号:临2020-109

债券代码:136291 债券简称:16力帆0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0-05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