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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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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0-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秀峰先生、王昌红先生、王永国先生、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录1);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杨勇先生、王文广先生、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录2);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文广先生、林志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勇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和履职情况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除此之外,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他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该事项的法律意见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离职情况,公司需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公司董事会换届,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拟对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附录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2日14:30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录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秀峰,男,出生于1966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日本北陆先端大学院博士。现任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资产管理学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理事会副会长、深圳市四川成都商会常务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深圳校友会常务副会长。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任深圳海上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1991年1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信贷部外汇部业务主管,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在日本北陆先端大学院进修应用电子技术;1998年8月至2003年7月任深圳市融事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8月至2006年2月任公司监事;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秀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1,210,351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一,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副董事长陈良先生为兄弟关系。陈秀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昌红,男,出生于1970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广东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等;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王昌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9,50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永国,男,出生于1962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从事薄膜制造业36年,双拉薄膜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深圳基地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合肥星源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王永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7,37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周启超,男,出生于1980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9年11月起任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

周启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录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勇,男,出生于1955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学士。1982年2月至1998年10月历任原华中工学院、原华中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研究员,校团委书记,校学生工作部(处)长,校德育教研室主任,校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校开发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校长办公室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校政策研究室主任;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科技部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研究员;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任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助理、校产业集团董事长、校科技园董事长;2002年2月至2007年9月任厦门大学副校长,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研究员;2007年9月至2015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校副校长,研究员;2015年6月至2020年6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校非传统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文广,男,出生于1962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获得大连工业大学高分子专业学士学位,2004年获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85年至1999年任辽宁省工艺美术学校塑料专业教师、教研室负责人,1999年至2002年任银基集团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2年至2004年任辽沈塑料型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4年7月任深圳现代宝改性塑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目前任深圳市高分子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塑料科技》杂志执行主编、深圳海关单核审核专家、深圳市各局委评审专、深圳大学客座教授等;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月担任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担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文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9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林志伟,男,出生于1980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取得汕头大学财务管理学士学位,2007年取得深圳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12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2014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管理学博士后。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助理教授、硕导,2018年起担任会计系副主任。2018年12月担任广州九恒条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担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录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丁志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丁志强先生简历如下:

丁志强,男,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工程机械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职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1987年至1998年任职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8年至2009年筹建河南安彩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2011年自主创业,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担任本公司顾问,201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设备总工程师。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丁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每人3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5,47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478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激励计划修订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到授予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19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28人,首次授予权益的数量调整为325.30万股;同时确定以2020年5月2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授予325.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0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128名激励对象以16.21元/股授予价格授予325.3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6月8日。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姜鹏、王帅及栾小青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478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5,478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情形”的相关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激励对象姜鹏、王帅及栾小青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478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7,412,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665,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7404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89618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二、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4、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做相应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如下:

回购价格P=(16.21-0.1974045)÷(1+0.789618)=8.947493元/股

回购数量Q =31,000×(1+0.789618)=55,478股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496,389.0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姜鹏、王帅及栾小青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55,47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55,47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1选举陈秀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昌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王永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2.01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文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0、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1-8项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5、9-11项议案经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其中,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5-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0月30日下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谢静纯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1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1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上述质押股份2,1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和陈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715,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4%;合计被质押股数为56,918,631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3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3,418,31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1.91%,占公司总股本的7.45%,对应融资余额为17,7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6,918,63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对应的融资余额为31,7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于2020年10月15日发生巨额赎回。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15日起提高本基金A、C类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八位,小数点后第九位四舍五入,本基金将自巨额赎回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关于提高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