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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0-38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发布的临2020-39号公告。)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发布的临2020-40号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20-39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情况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简称“申华控股”及股票代码“600653”不变。公司名称变更前以“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做相应修改。

公司拟变更的名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辽宁省沈阳市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0-40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6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

至2020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09:00一16:00;

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唯一软件”(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均可到达)。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