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汉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预计背书转让的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预付货款的发票所致;
3)合同负债较本年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预收形式的货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本年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报告期末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核算所致;
7)库存股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致;
8)专项储备较本年年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公司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减少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减少、增值税附加税及资源税减少所致;
10)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减少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1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联营公司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1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减少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盈利减少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受整体经济形势压力增大、下游行业需求动力不强和行业仍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影响,主要产品碳酸钡、碳酸锶、硫酸钡、氯化钡、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硫酸锰及硫磺、硫脲、电池级碳酸锂的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导致销售收入和产品利润率下降;子公司贵州省松桃红星电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锰矿石受市场需求弱和矿山井巷自身因素影响,锰矿石销售量大幅减少,销售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主要矿石采购渠道难度大、价格高,煤炭价格持续高位,加之人力成本、折旧等成本费用制约了产品盈利能力;
18)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主要子公司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及宏观经济整体影响及行业状况尚未改善,而盈利减少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同比下降,销售收入减少,货款回收减少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动,汇兑收益减少影响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综合考虑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星物流)历史发展情况、自身业务特点和相关因素,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红星物流31.92%股权及债权。
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并于2019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9-024)。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议案,并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公告》(临2020-006)。
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相关工作流程,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红星物流31.92%股权及债权事宜经公开挂牌及网络竞价后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港),青岛港已向青岛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11,778.71万元(转让底价的100%)。
2020年4月9日,公司与青岛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31.92%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临2020-007)。
截至2020年9月30日,青岛港已经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12,814,920.00元以及债权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10,742,500.00元,合计人民币23,557,420.00元;青岛港已经完成红星物流工商登记变更;红星物流已经全部偿清公司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提供的连带责任借款,公司担保责任解除。目前,公司根据与青岛港2020年4月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正委托中介机构对红星物流进行过渡期期后审计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对剩余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款、相关交接事宜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联方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红蝶实业的控股股东同为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时转让其所持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及债权,在正式转让时公司放弃红蝶实业转让其持有红星物流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受国外下游客户有效需求不足,国内同行业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下降,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居高,固定成本和费用提升,单位产品盈利能力减弱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2020年度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性利润实现情况较2019年同期有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公司名称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汉光
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3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20年10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公司董事长郭汉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未发现在编制、报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存在违反内幕交易规定的情形。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该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于有9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9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7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8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3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894,342.8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按照《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2020年第二次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实施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4,200股后,总股本由295,652,150股减至股295,477,95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2020年第二次修订)修订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67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编号:临2020-03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6日发出,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永波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对公司2020年1~9月和7~9月的经营发展和财务情况进行了披露。
在发表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34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受整体经济形势压力增大、下游行业需求动力不强和行业仍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影响,主要产品碳酸钡、碳酸锶、硫酸钡、电解二氧化锰、高纯硫酸锰及电池级碳酸锂的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020年1-9月,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生产用原材料重晶石、天青石受附近矿山开采量减少影响,需从其他区域或国外采购,导致采购价格上涨。公司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碳酸锰和氧化锰矿石/矿粉受供求关系影响,采购价格也高于去年同期。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35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74,2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134元/股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下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有9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18年5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并于2018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18年5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8年5月25日进行了公告。
3、2018年5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并于2018年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18年5月25日至6月3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18年6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18年6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8]17 号),公司对上述获批事项于2018年6月7日进行了公告。
6、2018年6月1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情况于2018年6月12日进行了公告。
7、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同意的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18年7月30日,登记数量为684.50万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6.50万股、有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共授予684.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9,120万股变更至29,804.50万股。
9、2019年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8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于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剩余1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192,8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11、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调整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6元(含税),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须再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5.134元/股。
12、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于有9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17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依据及回购数量、价格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及由公司派出任职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若激励对象成为相关政策规定的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9人,因其已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注销人员及数量
鉴于9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7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数量为17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89%。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价格,为5.134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894,342.80元。
三、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按照《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36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下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有9名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7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0-035)。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8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3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894,342.8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5,652,150股变更为295,477,9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95,652,150元变更为295,477,950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陈国强
4、联系电话:0851-36780066
5、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3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0年第二次修订)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2020年第二次修订)修订背景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于有9名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7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8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3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894,342.8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5,652,150股减少至295,477,9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95,652,150元减少至295,477,950元。
二、《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修订条款对比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第二次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2020年第二次修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2020 年第二次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公司代码:600367 公司简称:红星发展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