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
及可能发生不定期折算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代码:164905;稳健收益类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A”,基金代码:150217;积极收益类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B”,基金代码:150218)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本基金的规范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交银新能源A份额与交银新能源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新能源A与新能源B的第二次停牌的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即2020年10月28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恢复交易。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交银新能源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机制设计,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10月15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83元,相对于当日0.94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6.27%。截止2020年10月16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3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E金融B将于2020年10月19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0月19日10:30复牌。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E金融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四、截至2020年10月16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已发布召开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召开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的

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基金代码:164907,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基金代码:150317,场内简称“E金融A”;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基金代码:150318,场内简称“E金融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00止。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一、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议案未通过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前完成本基金的规范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E金融A与E金融B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交银互联网金融场内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二、E金融A与E金融B的第二次停牌的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即2020年10月28日)开市起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10:30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发布日为非交易日,则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本基金停牌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蓝筹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每季分红结算日,即2020年9月30日为本基金当季分红结算日,分红前提为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可分配收益。分红比例为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80%。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本基金本季度已达到该实施分红的条件。截止2020年9月3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657,429,067.01元,高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80%,故以已实现收益的80%为下限进行分配。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278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分红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0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20年10月21日完成权益登记。

2、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节及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提请想要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请在2020年10月20日下午3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并在修改分红方式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以保障在本次及以后的分红中获得相应的权益。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基金不同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且在任一销售机构对其单个交易账户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的修改将仅适用于该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而对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下的交易账户无效。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甲和销售机构乙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该持有人至销售机构甲成功修改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在销售机构甲持有的基金份额采用新的收益分配方式,但其在销售机构乙持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原来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认购、申购本基金时选择分红方式,或在基金的开放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

6、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7、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前提下,于权益登记日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届时公告。

8、投资人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的分红行为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影响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