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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清单发布 6大类40条体现改革担当

2020-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0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记者 史丽 摄

⊙记者 于祥明 时娜 ○编辑 林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权清单》于会上正式发布,并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首批授权清单中40条授权事项每条内容都很丰富,其中过半事项需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这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原则上,首批授权事项在2022年以前应全部落地。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进展超出预期,预计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步伐会提速,CDR、股票股指期货预计很快会在深圳落地,深市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也可能加快推进。深圳有望成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节点。”宝新金融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对上证报表示。

首批授权清单涉及6大类40条

首批授权事权清单包括6个方面40条,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各条中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

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获授权事项最多,也最受市场关注,包括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货,不断丰富股票股指期货产品体系;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完善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并在深交所上市;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等。

据宁吉喆介绍,新发布的40条授权事项清单与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实施方案重在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授权清单重在具体落实。

宁吉喆指出,综合授权有别于此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

宁吉喆表示,授权清单体现了改革的担当。“首批授权清单中40条授权事项每条内容都很丰富。据统计,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这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宁吉喆还表示,在五年改革试点的总体框架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分若干次,滚动研究制定授权清单,成熟一批,推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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