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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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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佳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0-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上银慧佳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10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0年10月20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请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事宜。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降低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20日起,对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基金托管费率由 0.10%/年降低为0.05%/年,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内容的修订

经本公司和交通银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二、对托管协议内容的修订

经本公司和交通银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的 “(三)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中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说明:

三、重要提示

1、《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上银慧祥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同时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上述修订进行更新。

2、此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

公司网址:www.boscam.com.cn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