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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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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4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董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名:王守聪先生、贺天元先生、彭荣君先生、王守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启臻先生、王吉恒先生、赵世君先生、郭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王守聪先生、贺天元先生、彭荣君先生、王守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朱启臻先生、王吉恒先生、赵世君先生、郭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此议案股东大会将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2: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王守聪,男,汉族,1964年生,农学学士,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农业出版社科普编辑室干部、副主任、主任,中国农业部农业司花卉处调研员、处长,中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中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西藏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中国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部乡镇企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务副校长(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中国农业部农垦局局长。现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董事长。

贺天元,男,汉族,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农场总局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黑龙江省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红兴隆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彭荣君,男,汉族,1965年生,财会专业本科学位,会计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管理局北兴农场计财科会计、副科长,财务科副科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北兴农场财务科科长、核算中心主任、场长助理、副场长,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秦皇岛麦芽厂总经理、双鸭山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守江,男,汉族,1969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统计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佳木斯肉联厂工人,经销公司会计,罐头厂会计、销售员、计划员、驻哈办主任,销售科科长,冷冻厂厂长,多多保健食品厂厂长,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大荒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多多集团总经理,北大荒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

朱启臻,男,汉族,1957年生,教授。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王吉恒,男,汉族,1964年生,博士研究生,金融学教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基础部教师、经济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外部监事,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赵世君,男,汉族,1967年生,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学教授。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团委书记,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执行院长,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兼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内核委员,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丹,女,汉族,1970年生,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5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临时)于2020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3名监事均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宪君、冯玉斌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股东大会将以累计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

杨宪君,男,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教授级高级政工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红兴隆农管局友谊农场工人,红兴隆农业技术学校畜牧专业学生,红兴隆农管局友谊农场畜牧科技术员、机关党委干事、工会青工部部长、团委副书记、书记,友谊农场种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友谊农场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科长,友谊农场三分场党委书记、第三管理区主任,友谊农场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科科长,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三分公司副总经理、八五三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场长、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等职。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

冯玉斌,男,1970年生,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审计师、高级政工师。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省国营农场总局北安农管局襄河农场物资科工人,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襄河农场劳资科科员、审计科科员、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审计科负责人、机关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科副科长、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副场长,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二龙山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垦区采购招标中心副主任,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九三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现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正部级员)。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5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4日

至2020年11月5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5:00至2020年11月5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临时)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20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5:00 至2020年11月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 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20年11月2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0-05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对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进行了选举。

本次会议采取不记名投票,选举叶凤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2020年11月5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选举李金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2020年11月5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附:叶凤仪先生、李金宝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叶凤仪先生、李金宝先生简历

叶凤仪,男,汉族,1963年生,大学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双鸭山林业局横道林场检尺员,双鸭山林业局七一林场材料员,双鸭山林业局人事科科员、组织人事部干事,党委组织员,双鸭山林业局红旗改革试验区区长、双鸭山林业局红旗林场场长,双鸭山林业局七星河林场场长,普阳农场场长助理、普阳农场副场长、普阳农场社区副主任、普阳农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九○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社区主任,梧桐河农场场长,宝泉岭农业分公司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李金宝,男,汉族,1981年生,大学学历,金融经济师。2004年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分公司办公室主管,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办、主管、副主任,现任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9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公司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赫英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赫英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赫英南女士简历后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对赫英南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赫英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3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0)。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赫英南,女,1971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处长。现任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溪钢联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0-10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尚未完成交割。

◆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于2017年10月公布了KE公司新多年期电价机制(MYT)的复议结果,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或“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的18,335,542,678股股份,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之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的批准等先决条件。

2、KE公司新多年电价机制(MYT)事宜进展

鉴于2017年3月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发布的新MYT与预期存在差距,KE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新MYT不生效的法令,且直至新MYT发布前,原MYT将一直适用;同时KE公司向NEPRA提交了正式的复议材料,并获得了受理。之后,交易对方和KE公司开展了大量工作,与NEPRA进行了积极磋商,并获得了巴基斯坦政府的支持和对KE公司电价诉求的理解。巴基斯坦时间2017年10月9日晚,NEPRA发布了对KE公司新MYT的复议结果。在新MYT复议结果中,KE公司在复议材料中提出的部分诉求被NEPRA接受并予以调整,但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

根据巴基斯坦相关规定,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有权要求NEPRA对裁定电价进行重新考虑。在NEPRA作出新的决定并告知巴基斯坦联邦政府之前,电价将暂不生效。经交易对方回复确认,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为此,NEPRA召开了新MYT电价重新考虑听证会,巴基斯坦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重新考虑”后的MYT与《股份买卖协议》中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仍有差异,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基于“重新考虑”后的MYT开展谈判。

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上海电力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和KE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根据最终结果评估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本次交易的融资事宜、股份转让及支付对价等事宜。

在本次交易未完成交割之前,本次交易仍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

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编号:2020-6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码公司”)

交易对方名称: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油物流公司”)

增资金额:9,159.12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增资事项的概述

为增强化码公司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中国航油物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化码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2020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宜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化南二路9号

注册资本:15,4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船舶代理;货运代理及货物中转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股权结构: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化码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2,908,130.30元,负债为307,427,877.25元,所有者权益为-14,519,746.95元;2019年完成总收入29,706,051.33元,完成净利润-188,029.01元。

审计、评估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依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12-00034号),化码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29,639.49万元,负债总额为30,959.33万元,净资产为-1,319.84万元。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20〕第2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化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评估价值为17,009.79万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58号409室

注册资本:109,900.00万元

经营范围:水路货运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仓储(除危险品),企业投资管理,油品、航运领域的信息咨询与四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国家专项审批除外)。

股权结构: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原因

(一)本次增资及合作是落实重庆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航油西南战略储运基地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合作双方以化码公司现有资产为基础打造重庆液体化工物流港、保障西南地区航油供应,促进重庆民航事业和港口物流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增资及合作有利于公司的港区优质资源与中国航油物流公司的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可提高化码公司港区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本次合作,一方面可以加快推进化码公司航油码头的改扩建,可把化码公司打造成为更加专业的化危品码头经营企业,实现化码公司的提档升级。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化码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企业负债,优化资金结构,进一步拓展业务,促进化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增资扩股方案及《合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重庆港九与中国航油物流公司就化码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宜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将择期签署《合资合作协议》。《合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一)合作模式

乙方单方以现金向化码公司增资9,159.12万元,其中8,293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66.1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化码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400万元增加至23,693万元,其中甲方持股比例为65%;乙方持股比例为35%。

(二)本次增资的作价依据

甲乙双方同意以经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20〕第20号)确认的化码公司现有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增资金额。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化码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639.49万元,负债总额为30,959.33万元,净资产为-1,319.8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评估价值为17,009.79万元。

(三)增资后化码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 股东会。增资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均为化码公司的股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它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会为化码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相应职权。

2. 董事会。增资完成后,化码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推荐3名董事,乙方提名推荐2名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相应职权。

3. 监事会。增资完成后,化码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推荐1名监事,乙方提名推荐1名监事,另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一名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提名。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相应职权。

4. 经理层。增资完成后,化码公司设经理管理层5人,包括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化码公司总经理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根据化码公司当前管理层实际情况,乙方同意现阶段由甲方提名副总经理4名,上述4名副总经理中,如发生离退休、工作调动等人员变动情况,甲方副总经理提名人数自动减为3名,公司经理层人员相应减少为5人。另外,化码公司设财务部经理1名,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设财务部副经理1名,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

5. 党组织。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化码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由甲方委派。

(四)过渡期约定

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开始,至化码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当日作为过渡期。

1. 双方同意并确认,化码公司在过渡期发生的损益归甲方享有和承担。前述过渡期损益数额应在化码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由化码公司委托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确认。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甲方应在30日内按照经审计确认的过渡期损益数额向化码公司支付或收取等值货币资金。

2. 过渡期期间,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化码公司及甲方不得实施任何有可能对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五)航油码头改扩建

增资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推进航油码头改扩建,保证与中国航油西南战略储运基地项目同步竣工、同步投产,推进过程中化码公司应加快开展各项工作。航油码头的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2亿元,建设工期为24个月,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最终以该改扩建项目立项批复核定为准。

(六)人员安排及劳动关系处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与化码公司相关的人员(包括在册人员、退休人员、劳务用工)人事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化,由化码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人员的全部责任(包括承担有关人员退休、养老及其他福利等责任),继续履行与上述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化码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经理和副经理等进行调整的,不受前述约定限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或规定。

六、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不仅有利于提升化码公司的资本实力,也有利于把化工码头打造成为更加专业的化危品码头。航油码头建成营运后,可为化码公司带来稳定的货源和收入,可有效促进化码公司提档升级,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增资完成后,化码公司的经营发展仍将受到相关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经营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其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0年10月20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3,69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55%;本次解除质押98,150,000股后,深圳金信安剩余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零。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收到深圳金信安的函告,深圳金信安于2020年10月19日将其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98,150,000股办理了购回业务,该等股份解除质押。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深圳金信安解除质押的股份,截至目前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0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后续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0-04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20-02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