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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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14时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72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4日出具《关于核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6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二、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原因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增发A股股票发行批复文件后,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公开发行各项事宜。鉴于自筹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自身情况与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诸多变化,经审慎分析和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并与保荐机构沟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宜。

三、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1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技术改造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计划使用银行项目贷款及自由资金建设“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自身情况与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诸多变化,经审慎分析和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该事项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关于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自身情况与资本市场环境等发生诸多变化,经审慎分析和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所做出的审慎决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事项。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