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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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0-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84 股票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特博格”)与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汽车”)分别就“深圳焊装车间C1M0&C26&C21下车体生产线新建项目”、“深圳焊装车间C1M0&C26&C21侧围生产线新建项目”、“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下车体生产线新建项目”、“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主线改造项目”、“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侧围生产线改造项目”及“深圳基地焊装车间C6M0&C26门盖生产线”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上述合同金额总计约245,120,000元(含13%增值税),基本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可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莉

注册资本:96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光路122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1)研发、生产汽车(乘用车和商用车)及其相关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工具、维修配件;(2)销售上述汽车及其相关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工具、维修配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与该等售后业务相关的培训业务;(3)从事汽车零部件、发动机、动力系统、工具和维修配件、附件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从事衍生品和带品牌LOGO的促销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4)汽车销售。

宝能汽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的购销金额

宝能汽车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未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奥特博格发生购销业务;宝能汽车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未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宝能汽车母公司为深圳前海锐致投资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焊装车间C1M0&C26&C21下车体生产线新建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1、货物名称:深圳焊装车间C1M0&C26&C21下车体生产线新建项目

2、合同工期:按照技术协议中项目时间节点交货。

3、合同总额:人民币62,000,000.00元(含13%增值税)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附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货到预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终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质保期结束,宝能汽车收到相关附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如由于上海奥特博格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和提供发票,宝能汽车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予以补充、变更,也可提前终止协议。

(二)“深圳焊装车间C1M0&C26&C21侧围生产线新建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1、货物名称:深圳焊装车间C1M0&C26&C21侧围生产线新建项目

2、合同工期:按照技术协议中项目时间节点交货。

3、合同金额:人民币40,500,000.00元(含13%增值税)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附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货到预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终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质保期结束,宝能汽车收到相关附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如由于上海奥特博格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和提供发票,宝能汽车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予以补充、变更,也可提前终止协议。

(三)“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下车体生产线新建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1、货物名称: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下车体生产线新建项目

2、合同工期:按照技术协议中项目时间节点交货。

3、合同金额:人民币40,220,000.00元(含13%增值税)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附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货到预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终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质保期结束,宝能汽车收到相关附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如由于上海奥特博格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和提供发票,宝能汽车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予以补充、变更,也可提前终止协议。

(四)“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主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1、货物名称: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主线改造项目

2、合同工期:按照技术协议中项目时间节点交货。

3、合同金额:人民币21,500,000.00元(含13%增值税)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附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货到预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终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质保期结束,宝能汽车收到相关附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如由于上海奥特博格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和提供发票,宝能汽车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予以补充、变更,也可提前终止协议。

(五)“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侧围生产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1、货物名称: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侧围生产线新建项目

2、合同工期:按照技术协议中项目时间节点交货。

3、合同金额:人民币31,000,000.00元(含13%增值税)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附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货到预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终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质保期结束,宝能汽车收到相关附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如由于上海奥特博格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和提供发票,宝能汽车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予以补充、变更,也可提前终止协议。

(六)“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门盖生产线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1、货物名称:深圳焊装车间C6M0&C26门盖生产线改造项目

2、合同工期:按照技术协议中项目时间节点交货。

3、合同金额:人民币49,900,000.00元(含13%增值税)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附件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货到预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终验收合格后,宝能汽车收到合同总金额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文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质保期结束,宝能汽车收到相关附件审核无误6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如由于上海奥特博格原因未能及时开具和提供发票,宝能汽车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予以补充、变更,也可提前终止协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总计约24,512.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73,670.12万元的14.11%。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20、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上海奥特博格与宝能汽车签订的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