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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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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关于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天天基金等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

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等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10月22日起,新增天天基金等多家公司销售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937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二、通过上述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上述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上述机构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上述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上述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10月22日起在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上述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上述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二日

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投资者如申购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为0。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10月2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和转换费率优惠

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和转换本基金的,享受申购和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本基金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间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6、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

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因2020年10月26日非港股通交易日(香港重阳节翌日),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自2020年10月26日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2020年 10月27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适用基金如下:

注:

1、上述基金是否开通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相关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

系统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0月26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转换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8005,C类008006)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从本公司旗下货币型基金和无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转出至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享受转换费率优惠。申购补差费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1、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和无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转出至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

具体转换转出的开放式基金包括:

(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

(2)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1);

(3)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261102);

(4)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182);

(5)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0386);

(6)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0253);

(7)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379);

(8)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423);

(9)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1507);

(10)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921);

(11)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066);

(12)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797);

(13)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793);

(14)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604);

(15)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505);

(16)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408);

(17) 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719);

(18)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407);

(19)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 005326);

(20)景顺长城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604);

(21)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945);

(22)景顺长城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760);

(23)景顺长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8823);

(24)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9871);

(25)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10004);

(26)景顺长城顺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10212)。

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 (B级))通过除招行直联之外的支付渠道转换转出至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率实行0.1折优惠;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B级份额(基金代码:000701(A级)/000707 (B级))通过除招行直联之外的支付渠道转换转出至景顺长城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补差费率实行1折优惠;通过招行直联渠道进行上述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转出至本公司旗下已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转换业务且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实行4折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3、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