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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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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9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含一致行动人及委托管理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45,908,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本次解除质押后,杜玉岱(含一致行动人及委托管理股份的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37,183,140股,占其控制股份的52.20%,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

2020年10月2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杜玉岱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20年7月31日,延万华、刘燕华、王建业、宋军、袁嵩、周波、谢小红、周天明、朱小兵、周如刚、周圣云等十一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十一名股东持有公司214,813,008股股份,均未进行质押。

注2:2019年7月31日,袁仲雪与杜玉岱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杜玉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处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袁仲雪及其控制的关联主体均应与杜玉岱保持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仲雪及其控制的一致行动主体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95,998,681股股份,累计质押68,998,681股股份。

注3:杜玉岱担任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因此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构成杜玉岱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玉岱及其一致行动人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5,096,538股股份,累计质押268,184,459股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玉岱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质押计划,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91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77,431,6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2020年10月20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377,431,682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申请司法轮候冻结3轮,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 新华联控股拟认购公司部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强制过户或者强制平仓,新华联控股可能无法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23)。

2020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020-04号)和《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辽07执保55号、56号、57号),获悉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3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一)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说明:上述司法轮候冻结包括公司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产生的孳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相关股份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3日、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临2020-008)、《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24、临2020-026、临2020-030、临2020-048、临2020-049、临2020-059、临2020-062、临2020-063、临2020-072)。

二、其他说明

(一)情况说明:

1、新华联控股主体信用评级调整及2020年3月20日股票冻结等情况说明参见公司2020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26)。

2、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4日及2020年5月29日股票轮候冻结说明参见公司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62)。

3、2020年6月11日股票轮候冻结说明参见公司2020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63)。

4、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27日股票轮候冻结说明参见公司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72)

5、2020年10月20日股票轮候冻结原因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诉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前财产保全。

(二)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新华联控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上述股份被强制过户,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一人为新华联控股提名,新华联控股所持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新华联控股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

2、新华联控股拟认购公司部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强制过户或者强制平仓,新华联控股可能无法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临2020-023)。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