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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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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0-08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26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1日、4月21日、5月21日、6月23日、7月23日、8月22日、9月22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8)、《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4)、《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一、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进展

(一)资金占用情况及进展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其中: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780.9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经公司进一步自查发现,原计入资金占用的部分用于归还温州鹿城禾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系上市公司主体自行借入后归还相应的借款及利息。上述借款取得后未汇入公司账户,直接由温州鹿城禾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上述借款合同签订主体为公司,故后续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款项应属于偿还公司债务而非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调整后各年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

(二)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经自查,公司发现存在控股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92,59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合计72,240.00万元为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借款、票据提供质押担保,由于上述债务到期无法偿还,银行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累计强制划转转结构性存款73,685.83万元。

经公司进一步自查发现,前期披露的违规担保金额系截至2019年11月25日的违规担保协议项下借款余额。根据违规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金额统计,公司累计为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10.875亿元,其中2017年担保发生额2.58亿元,2018年担保发生额8.295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73,685.83万元,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20,342.17万元。

二、解决措施

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解决措施如下:

1、公司已就部分违规担保提起诉讼,部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2、控股股东承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归还款项。

3、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