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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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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雪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情况

2、 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3、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81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0-024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我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整体审计需要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3)资质: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0000119),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000354),已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在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备案工作。

(4)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0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1)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咏华先生

(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1亿元,资产总额5.62亿元,净资产1.34亿元,担任年报审计的A股、H股上市公司共165家,主要分布于能源、科技、钢铁、化工、制造、金融、资源等行业。大信事务所连续两年中注协综合评价排名为12。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包括青海春天、盐湖股份、华英农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上市企业华英农业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我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经我公司与大信事务所友好协商,确定我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92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担任了我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我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审计团队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我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整体审计需要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谨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兴财光华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不存在异议。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公司2020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委员会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后认为,公司管理层的提议理由合理、充分,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管理层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管理层的相关提议理由充分、合理,大信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未来审计需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事项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有关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青海春天 公告编号:2020-023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在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详情请见公司2020-024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日期、地点、具体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公司代码:600381 公司简称:青海春天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41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本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无修改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指派专人办理变更备案事宜。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43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会主席于伟、监事平殿雷、杜森肴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三年,截至2020年9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本次会议进行董事会换届提名。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的工作表现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谢华生、陈洪波、钱友京、刘增、霍巧红、李长青、宋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其中霍巧红(会计专业人士)、李长青、宋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经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41号)。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请见将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45号)。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华生: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河北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系毕业,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聚海公司总经理、聚海扩建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现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陈洪波: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化工部规划院、计划司干部,国家石化局规划发展司干部,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干部,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首席战略官、纪委书记;现任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钱友京: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主任、5万吨TDI项目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沧州大化股份公司首席技术官兼规划发展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刘增: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员。曾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光化车间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聚海扩建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研发中心党支部书记、百利公司董事长;现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生产调度中心主任、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聚海分公司总经理。

二、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霍巧红:女,1974 年1月出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群众。曾任河北永正得会计师事务所会计、项目经理、河北勤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业务总监、机构部负责人;现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审计经理。

(2)李长青:男,1980年4月出生,法律硕士,群众,曾任中国银行法律顾问、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3)宋乐:男,1981年3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共产党员,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兴业全球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嵘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嵘茂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44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10: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注: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选举产生,详见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经本次会议讨论,同意提名杜森肴、平殿雷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杜森肴,男,197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沧州大化股份公司硝酸车间,操作工、班长、技术员、技术组长、副主任,聚海分公司水汽车间副主任、主任、硝氢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TDI公司总经理助理兼TDI车间主任,TDI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兼TDI车间主任,聚海分公司光化车间主任,聚海分公司党总支部副书记兼光化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聚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光化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TDI公司代理总经理,聚海公司总经理兼光化装置经理,股份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现任大化百利公司经理。

平殿雷,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信息处党支部书记、监审部党支部书记兼副部长,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现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室主任、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42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会议一致同意选举赵爱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赵爱兵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赵爱兵,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沧州大化水源分厂工会主席、沧州大化聚海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现在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工会工作。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20-45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6日

至2020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43号)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44号)。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国家股、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参见附件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4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电话:0317-3556143

联系人:刘艳凤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15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以下简称“出让方”)的通知,其与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久有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承诺函》及《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合计拟转让公司21.43%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同时出让方陈振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26.0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陈庆华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3.42%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020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0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收购上市公司事宜的批复》(丽经开函〔2020〕37号),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则同意丽水久有基金与出让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振华及其他两位股东陈庆华、刘国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表决权放弃承诺函》和《承诺函》,收购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合计持有的公司21.43%股份,并自《股份转让协议》所述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股东陈振华、陈庆华承诺无条件且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所持合计上市公司股份165,481,807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44%)所对应的表决权,以上内容详见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020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上证股转确字[2020]第183号)。股东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在办理上述股份转让过程中由于有十一国庆及中秋假期,影响了股份转让的办理进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正在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缴纳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0-04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力传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关于制定〈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注册资本由119,400,454元增至167,160,636元,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73016M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199 号

法定代表人:柯建东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柒佰壹拾陆万零陆佰叁拾陆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12 月 3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因2020年相关工商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重新进行了规范化表述,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后经营范围存在差异(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公司原经营范围中的部分内容本次均按工商系统的要求重新选取对应的内容,并根据工商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内容作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