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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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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晓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爱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

2020年首三季度,面对市场饱和、激烈市场竞争以及疫情等挑战,公司积极应对挑战,精准防控疫情,加快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创新通信供给,主动转危为机;同时持续深化实施“聚焦、创新、合作”战略,围绕建设“五新”联通,纵深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营发展持续向好。2020年首三季度,整体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073.49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4.4%。EBITDA1为人民币735.4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0.5%,EBITDA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为35.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47.84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0.8%。

在移动业务方面,公司自去年下半年起,以价值经营为导向,主动调整移动业务发展策略,坚持自律理性规范竞争,严控用户发展成本,提升用户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全网集中IT系统优势,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渠道协同提升营销效能;高效落实5G网络共建共享,有节奏和有针对性地逐步加强5G公众用户发展,通过5G创新应用引领用户消费升级。2020年首三季度,移动出账用户2净减929万户,达到3.092亿户;移动出账用户ARPU同比增长2.6%至人民币41.6元;移动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65.3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降幅较2019年全年显著收窄。得益于移动业务发展策略的积极有效调整,公司的移动业务发展质态逐步改善,移动主营业务收入单第三季度更进一步实现同比提升2.5%。

在固网宽带业务方面,疫情防控常态化驱动宽带组网和提速需求明显提高。公司坚持理性规范竞争,积极发挥宽带速率高、内容丰富、服务优的综合优势,加快智慧家庭系列产品推广,促进宽带接入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共同增长。2020年首三季度,固网宽带用户净增308万户,达到8,656万户;固网宽带接入收入达到人民币320.9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7%。

在创新业务领域,国家“新基建”战略和疫情进一步加速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需求。公司紧抓机遇,聚焦智能城市、数字政府、智能医疗、工业互联网等关键领域,抢滩布局,积极发挥资源禀赋优势,深度推进产业合作,加快5G+垂直行业应用的培育和融合创新发展;与混改合作伙伴、行业龙头等公司深化业务层面合作,并成立多家合资公司,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厚植自主能力,围绕能力平台化、产品标准化、研发集约化、集成交付自主化,加快自主能力建设和自研产品推广,赋能政企客户数字化转型。2020年首三季度,产业互联网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6.56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4.4%。得益于创新业务快速增长拉动,固网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890.57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2.9%。

2020年首三季度,网间结算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9.6%,主要受网间话务量下滑影响。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7.4%,主要由于房屋设备和铁塔使用费增加。公司持续推进激励机制改革,强化激励与绩效挂钩,同时加大引入创新人才,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人工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7.9%。销售通信产品成本比去年同期下降9.0%,主要得益于强化价值管理,以及期内通信产品销售下降。期内公司积极转型发展,严控用户发展成本,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2.6%至人民币224.65亿元。其他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上升32.4%,主要由于ICT业务快速增长导致相关服务成本增加,以及对创新业务的技术支撑的投入增加。

未来公司将持之以恒深化聚焦创新合作战略,全力稳定基础业务,提升政企业务核心能力,增强创新业务发展动能,确保企业稳健增长。同时纵深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差异化优势,扎实推进业务、渠道、网络、IT支撑、资源分配转型提能,以全面数字化促进治理现代化,全力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

附注1:EBITDA反映了加回财务费用、所得税、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以及减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以及营业外净收入的净利润。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对于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但它并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并无统一定义,故未必可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指标作比较。

附注2:移动业务数据包含5G用户数。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年新增货币基金及浮动收益理财等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由于本年新增固定收益理财等投资;

3.短期借款变动原因:偿还短期贷款,优化债务结构,整体带息负债减少;

4.应交税费变动原因:主要由于应付企业所得税增加。

1.销售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由于公司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严控用户发展成本;

2.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由于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主要由于公司及时通过现金流及盈余资金归还带息债务,利息支出减少。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李国华先生因届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总裁职务;邵广禄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周仁杰先生因届退休,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程序,张保英先生获选举为公司职工监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何飚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副总裁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报告期内,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31.44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4月9日。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

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晓初

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初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要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依据该报告编制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李福申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近期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布。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职责调整,黄学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决定聘任雷晓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雷晓旭女士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雷晓旭女士简历如下:

雷晓旭,33岁,2011年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信息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随后加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国际运营商研究和资本市场相关工作至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5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相关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翀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依据该报告编制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5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74.22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79元/股和3.99元/股

一、首期授予方案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8月16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309号),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9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5、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及相关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审核意见的议案》。

7、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18年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18年4月9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授予7,752名激励对象79,386.1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28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首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13、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预留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19年1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实施预留授予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19年3月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授予193名激励对象1,315.6万股限制性股票。

16、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及特殊情况的议案》,并发表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18、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

19、2019年9月6日,公司完成对7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62,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2019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2019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22、2020年2月27日,公司完成对8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19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3、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4、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25、2020年9月17日,公司完成对30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12,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6、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7、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授予方案中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2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211.62万股和162.6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结果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范围等情形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中国人民银行二年期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为2.1%,详见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125213/125440/125838/125888/2968982/

index.html。)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涉及因离职、辞退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79元/股;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9元/股+0.08元/股*2.5年=3.9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74.22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2%。

(四)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6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8,138元。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底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结构调整基金")完成协议转让的1,899,764,201股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交割日起36个月内,结构调整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此次协议转让股份。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和2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相关规定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36名因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11.6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3.99元/股)回购注销24名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162.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6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4.2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和2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36名因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11.6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3.99元/股)回购注销24名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162.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涉及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5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

回购注销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的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的规定,涉及因离职、辞退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79元/股;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9元/股+0.08元/股*2.5年=3.99元/股。

鉴于3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辞退等原因和2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3.79元/股回购注销36名因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11.6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3.99元/股)回购注销24名因退休、死亡、组织调离及其他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162.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核实回购对象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确认依据充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5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修订稿)》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授予方案除息与特殊情况的议案》(以下统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308名激励对象因发生导致其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情形,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12,2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并取得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该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015,595,48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需变更为31,015,595,487元。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拟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为获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0-05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份业务数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0年9月份的运营数据,详情如下:

注1:移动业务数据包含5G用户数。

2020年1至9月,面对市场饱和、激烈市场竞争以及疫情等挑战,本公司自律坚持理性规范竞争,加强差异化和互联网化运营,创新通信供给,强化融合经营,严控用户发展成本,积极清理低效无效产品和渠道,维护公司价值,同时积极推广新型信息化应用产品,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以上运营数据为内部统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概况之用。上述数据并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地信赖或使用以上数据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公司代码:600050 公司简称:中国联通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