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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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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股份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份回购的以下事项: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份回购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再升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6)。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本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在市场需求方面具备可行性。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7)。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项目已建成并投产的实际情况下,而做出的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该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8)。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9)。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再升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0)。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产生关联交易,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内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郭茂先生、董事郭思含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1月9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10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再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再升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公司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的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无异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7)。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再升科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 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再升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0)。

监事会认为: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0-106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21日,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2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41.27万元(不含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7,182.3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厂房建设手续滞后,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建筑面积21,900㎡,其中厂房建筑面积14,700㎡,辅助性用房建筑面积7,200㎡。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厂房建设手续滞后,影响了项目建筑工程的正常开展。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初项目建设所需部分设备交期延误,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

针对消毒净化杀菌、节能环保、低噪、除臭等更多应用需求,项目产品体系需要进一步丰富,部分医用类防护产品认证仍待完善,增加微静电、纳米光子净化等技术产品,进一步满足市场所需。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三章第十条第四项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贯彻公司“做干净空气行业领军企业”的发展规划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中指出,未来将不断推动“干净空气”在公共空间、畜牧业、医用领域等消费市场应用,依托再升科技公司成立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在“干净空气”行业领域多年深耕的技术优势、材料优势、检测优势、研发优势和设计优势,从产品源头开始,发挥核心优势能力,层层把控产品质量,以提升产品用户体验感为目标,解决传统“干净空气”行业产品能耗高、维护难、清洁难、噪音大等缺点,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场景、不同行业特点,充分考虑温度、湿度、空间、地域、环境、功能等因素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综合多种过滤材料的性能优势,为用户提供专业的干净空气定制化解决方案和工程落地。

(2)满足城乡居民的健康型消费升级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城乡居民对生活的消费将从生存型消费加速向健康型消费转变。人们对干净空气设备的需求增加,愿意花费一定成本购买干净空气设备解决家庭空间的空气污染问题,干净空气设备的市场销量将大幅提升。

目前我国空气净化器的家庭普及率不足2%,每百户拥有量更仅有5台,远低于彩电122台、空调115套、冰箱94台等传统家电的百户拥有量;同时我国新风系统普及率低于1%,远低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除了家庭,在医院、商场、办公楼、宾馆、学校、养老院、幼儿园、月子中心等公共场所,干净空气设备已逐步成为刚需,中国干净空气设备需求量未来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本项目依托生产空气净化单元滤材核心技术,根据民用、商用市场的需求和偏好,制造适合于民用、商用空气净化市场的空气净化单元,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也满足了多方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

(3)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必要途径

①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提高创新制造能力

随着干净空气技术的成熟,材料的丰富,监测手段的完善,以及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干净空气”行业迈入全面发展时期,特别此次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后,空气安全更加受到民众关注。公司实施本项目,将进一步发挥行业多年深耕的技术优势、材料优势、检测优势、研发优势和设计优势,结合介质与非介质技术,进一步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为消费市场提供更加节能、可靠、舒适、方便的产品。

②项目建设有利于发挥系统研发优势,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计划依托在高效节能和干净空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打通上下游技术信息孤岛,实现顶层设计,从源头控制产品品质,为终端客户提供有效的空气净化产品。本项目实施后,将公司生产研发的核心材料及技术直接应用于下游的空气净化单元,实现整体化的设计、生产、销售模式,减少了原有模式下中间环节的成本,毛利率得到提高,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产品结构得到丰富,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③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

公司作为国内“干净空气”行业龙头企业,工业领域产品以其高效可靠的干净空气性能受到工业制造的广泛欢迎。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凭借工业级空气过滤滤材等高性能空气净化材料及技术,生产更适合于民用、商用的空气净化单元。项目成熟后,具有良好空气净化效果的空气净化单元将会得到使用者的一致好评,实现与国外知名品牌竞争,打破国外品牌长期占领干净空气设备销售前列的市场格局。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有助于提高自身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分析

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 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对大气污染的监测预警、防护治理进行了专门的阐述,提出了相应的主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解决途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指出“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遏制臭氧上升势头,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国务院颁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中指出“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2019年,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率先颁布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号称史上最严格的餐饮油烟排放标准。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新冠疫情爆发后,空气安全更加成为公众的关注重点。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未来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随着消费市场对干净空气需求的日益增加,“干净空气”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技术可行性

公司所处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涉及的跨度范围广、学科交叉多、综合性强,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拥有重庆纤维研究院和重庆造纸研究设计院两大研究院,并设立“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有专业的研发设计团队,丰富的研究开发经验,成型的独立研发体系,丰富的高端实验检测装备,目前公司已获得专利136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新型实用专利65项。

公司作为“干净空气”行业龙头企业,拥有极强的产业系统研发优势。公司是同时拥有三大主要介质过滤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即高性能玻纤滤料、低阻熔喷滤料、高效PTFE膜,同时通过介质与非介质的多种材料和技术整合可提供定制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打造“核心材料生产”+“智能装备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工业互联布局,为民用、商用、集体防护领域不同场景不同用户提供专业的干净空气产品。

(3)市场可行性分析

①政府对重要公共环境的治理需求空气净化单元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数量、规模不断增加,城镇化人口快速增长,人口增加导致的供热、供电、交通配套设施增多,从而造成公共区域内空气PM2.5指标飙升。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的爆发,百姓对公共区域内的空气问题也更加关注,政府对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政府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对社会重点公共区域的空气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同时提高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涨,提升大型会议场所、公园、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的空气质量已成为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重点问题。随着需求逐渐增加,政府购买空气净化设备或服务将成为一种市场趋势,空气净化领域的政府投资额也逐年增大。

②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形成对空气净化设备的强大需求

随着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干净空气已经成为大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部分。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3年的8,472元到 2019年的42,359元,增加了4.00倍;农村居民纯收入从2003年的2,622元到 2019年的16,021元,增加了5.11倍。居民的消费能力大幅提升有助于空气净化设备的普及,居民对生活品质要求将进一步提升空气净化设备的拥有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在市场需求方面具备可行性。

(三)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2,000万元,内部收益率 19.7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计划。同时,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持续关注,确保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将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募投项目建设,以及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所需主要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等主 要环节的进度;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推进步骤和具体细节,优先配置相关资源,增强项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性,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目如期完成。

八、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尚需提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研发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实施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本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在市场需求方面具备可行性。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公司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的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无异议。我们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延期。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再升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108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0万元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9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5,000,000.00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1,153,953.1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039.52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74万元,产生银行利息收入63.7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6,800.00万元,累计理财收益401.3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183.3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仅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公司通过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已制定《现金管理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日常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再升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再升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9日

至2020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6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2020年7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7月28日及2020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茂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9:00-11:30,13:30-16: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荣钟

联系电话:023-88651610

联系传真:023-6717629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