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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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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公司2020年10月1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军工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申万军工A份额、申万军工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申万军工A份额与申万军工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申万军工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安泰广利63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申万菱信安泰广利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0年10月21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基金合同生效后,采取封闭期与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6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为止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该日)起至6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为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6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起止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个工作日前进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量化对冲策略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