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致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国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马锁明、唐民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17,716.36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发行事宜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公司发行上市的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普检测”)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2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727,712.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
根据《招股说明书》,上述项目均由公司自行投资并组织实施建设。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超募资金。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截至2020年10月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716.36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7,716.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根据《上巿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巿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716.36万元。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17,716.36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巿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巿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巿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10月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开普检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因此,湘财证券对开普检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
(五)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1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普检测”)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事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7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0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727,712.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下转35版)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7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