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QFII或RQFII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信息、受托人身份证书复印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18: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梁丽莉、林晓娜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联系传真:0592-3213013

联系邮箱:ir@g-bits.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

邮政编码:361008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以便签到入场。

七、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0-05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卢永华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现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东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卢永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拟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1月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人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出席会议的,应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QFII或RQFII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信息(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采取专人送达的,以如下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

收件人:林晓娜

邮编:361008

联系电话:0592-321358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报备文件

征集人卢永华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征集人:卢永华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永华先生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