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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文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76642844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卢建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4,443.555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39号1幢223室
经营范围:服务:对外投资及管理(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终端设备(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2、投资方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天台聚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691290173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世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工业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徐世虎持股90%
3、投资方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广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AXGCU5H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秀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39号1幢928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杨卫红持股20%、胡秀琴持股16.67%
4、投资方七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透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801KG9C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同济中心2幢2601室-3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要股东:俞海平持股86.67%
5、投资方八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丰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9847431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积总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118号1710室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郑积总持股50%
6、投资方九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能润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2669079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岑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7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达路101号北109室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通信技术、智能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智能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财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岑余弟持股40%
7、投资方十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143252838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章方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08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大道618号东冠大厦2318室
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安装:建筑、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涉及资质凭证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销售:空调设备,光电线缆,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环保设备,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建材,塑料制品;服务: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主要股东:东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投资方十一基本情况
姓名:蒋仕波
身份证号:33062519******287X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兴隆社区一区62号
9、投资方十二基本情况
姓名:曹志为
身份证号:22010419******1597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院丁楼5门601号
10、投资方十三基本情况
姓名:郑建立
身份证号:33021919******2059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西郑巷村西郑巷87号
11、投资方十四基本情况
姓名:寿志萍
身份证号:33010319******0426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浙报公寓7幢1804室
11、投资方十五基本情况
姓名:张子钢
身份证号:33062119******1857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4028号中恒世纪科技园3号楼c座101
三、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兴华睿盛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拟人民币20,500万元
基金管理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复兴大道16号2幢11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JD93N0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协议签订后,嘉兴盛银的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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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码为:SLG118。
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四、投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模式
浙江富华睿银为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目的
通过从事对以浙江省为重点区域、符合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领域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债转股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
(三)合伙期限
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自本合伙企业设立之日(以本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为本合伙企业设立日,如营业执照注明了成立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即为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自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的前二个周年为“投资期”, 投资期届满至基金经营期限届满的期间为“持有和退出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进展状况或实际经营状况决定适当延长经营期限,作为补充退出期,但最长不超过2年。
(四)投资决策
投资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1)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2名;(2)由有限合伙人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5名,原则上由出资最多的5名有限合伙人各推荐1名人选。特殊项目可临时增加行业专家参与决策,但最多不超过2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及更换由合伙人会议过半数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每人1票表决权。有限合伙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和退出决策,需由全体投资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含本数,且必须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委员)出席,并经出席会议的投资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且必须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委员)表决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五)责任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基金管理费
自投资基金经营期限起始之日起算,在经营期限内按年度预付(在每年1月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管理费,当年涵盖投资期与退出期的,分别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具体而言,投资期内,本合伙企业应按照本合伙企业总实缴出资额的2%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首年度管理费按实际管理天数(从投资期开始之日起到该年度12月31日止)/365*2%*总实缴出资额计算;退出期(不包括补充退出期)内,本合伙企业应按照截至每个支付日本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已作为亏损核销的投资项目除外)的投资成本的2%支付年度管理费,退出期按后续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管理天数/365的比例计收管理费;补充退出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七)收益分配
1、首先向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2、仍有剩余的,向本合伙企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实现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按照年化8%计算的基准收益,基准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基准收益=实缴出资额×(8%÷365)×各合伙人该笔实缴出资的入伙期间(天),各合伙人入伙起始时间以其实际缴款到账之日起计算,终止时间为实缴出资返还之日。
3、若按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将剩余收益的20%用于向管理人支付业绩报酬,80%按分配时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
(八)退货与转让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财产份额。当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特定情形时,或有《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并约定投资各方同一时间进行出资,各方均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通过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尚需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并进行工商登记。另外,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本次的投资目的及投资收益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在未来的投资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可能涉及与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可能。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浙江富华睿银、华睿泰银、华睿盛银均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审慎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雷赛智能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3、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国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