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平方米

(2)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3)房地产出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无出租业务。

(4)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超过5亿元(含)。截至2020年5月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9,349,2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52%,支付总金额为3.61亿元(含交易费用),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告编号:2020-043)。

(5)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20年7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7月22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636.60万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20-054、2020-058)。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4.54万股,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0.4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意见(公告编号:2020-065)。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6.94万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20万股,回购价格为1.693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11.74万股,回购价格为1.721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462.80万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06.60万份,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56.20万份。于2020年9月28日注销完成以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告编号:2020-079)。

(6)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19年8月9日,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2019年9月18日,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初始设立,初始设立规模共计3,889.5万份,其中:根据持有人缴纳的认购款2,593万元,有偿受让2,593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按1:0.5获赠(即买二赠一)1,296.5万份。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共20名,共缴纳2,593万元认购资金,以公司现金回购均价4.95元/股的价格购买股份5,238,383股,并按1:0.5获赠(即买二赠一)2,619,191股,共计持有股份7,857,574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有偿转让所获得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无偿赠予所获得的股票,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自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现金红利款392.88万元,并向各持有人发放有偿受让股票对应红利款共261.92万元。

报告期内,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9名持有人因离职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其他4位持有人,持有人数由20位变为11位,除此之外其余持有人股份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股份数和资产管理机构等未发生变化。

2020年9月16日,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有偿转让所得股票的100%(5,238,383股)及无偿赠予所得股票的50%(1,309,596股)锁定期届满(公告编号:2020-076)。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8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也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8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阅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与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54,766,752股变更为1,257,026,847股,注册资本亦相应由人民币1,254,766,752元变更为1,257,026,847元,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8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22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一、股份变动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登记手续,本次行权的股权期权数量共计5,129,495份,新增行权上市股票5,129,495股,公司总股本由1,254,766,752股增加为1,259,896,247股(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9月28日,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10名离职激励对象2,869,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259,896,247股减少为1,257,026,847股(公告编号:2020-079)。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2020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与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254,766,752股变更为1,257,026,847股,注册资本亦相应由人民币1,254,766,752元变更为1,257,026,847元,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0603 公司简称:广汇物流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严斌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文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93,215,831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9,740,939.17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此次利润分配应派发的现金红利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进行代派。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4号”文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0.4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8.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263,04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436,935.85元后金额857,826,104.15元,已划转汇入人民币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尚未支付的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20,787,555.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37,038,548.69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3-6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04.6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9,021万元),本报告期支付发行费用2,007.5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为72,070.4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产生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44.94万元。公司已使用6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8,215.36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1.21万元 )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借款2,337.50万元予公司全资子公司甘源食品(安阳)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2,336.2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产生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0.1万元,2020年9月30日甘源食品(安阳)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余额1.13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中基投资管理人”)《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9月30日,中基投资管理人同时通过电子邮箱和EMS快递的方式向中基投资全体债权人发送了《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说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表决票》,供债权人会议审议和表决。在前述文件中,中基投资管理人将“重新制作《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原因”、“《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具体内容”、“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形式和表决规则”等内容向中基投资全体债权人做了充分说明。现将债权人会议召开形式和表决情况报告如下:

一、债权人会议召开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书面形式召开,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

二、表决情况

本破产清算案中,目前共有45家债权人申报债权,有38家债权人有表决权(含9家临时确定的债权额)。其中,1家(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撤回债权人申报;3家(青岛汉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盛一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宇轩)不予确认;3家暂缓确认的债权因争议较大或获得清偿的金额未能明确而未确定临时债权额。表决相关情况如下:

1、表决过程中债权人的询问和反馈情况

在表决期内,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债权人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管理人询问上述方案的情况,管理人进行了说明。

2、表决结果情况

有表决权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26家(含13家因未回复而视为同意,2家因投废票而视为同意),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比例为68%;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070,242,023.22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854,192,456.85元的比例为63%。

综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

三、管理人意见

根据中基投资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情况,中基投资管理人将及时处置财产,并进行分配,以推进中基投资公司破产案进程。

如后续中基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卖,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2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20-【80】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83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表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上海锦泰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公司”)部分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20年7月22日公告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交易进展情况

在公司与锦泰公司就本次收购的事项达成相关框架协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与锦泰公司各股东方就本次重组的方案积极沟通,并就本次重组方案的框架性方案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续还将对交易方案细节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2、公司已初步确认参与本次重组的部分中介机构(已聘请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陆续开展对标的公司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各中介机构结合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情况,从各自专业角度协助交易双方论证和完善本次交易方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本次收购事项的推进工作也有所延迟,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双方亦尚未确定最终交易方案。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安排

随着国内大部分地区疫情的缓解,公司将协调各方中介机构加快开展对标的公司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及相关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交易双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签署的《上海锦泰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并购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议及审议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