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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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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2020-03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同茗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同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茗置业”)是为开发松江区环城路2号地块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房产”)持有60%股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设计院”)持有40%股权。鉴于目前同茗置业开发项目已开发销售完毕,同意同济设计院减资退出。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1-2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同茗置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708.02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资管理部门备案。以评估值为依据,同济设计院4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为683.208万元。同济设计院减资退出后,同茗置业将成为同济房产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同济设计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同茗置业少数股东减资退出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更好整合公司环保业务,促进公司环保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收购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共36.34%股权。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0596号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6,307.71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资管理部门备案。以评估值为依据,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6.73%股权对应的收购价格为4359.05万元,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9.16%股权对应的收购价格为1493.79万元,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0.45%股权对应的收购价格为73.38万元。收购完成后,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2020-03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同茗置业少数股东减资

退出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上海同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茗置业”)是公司为开发松江区环城路2号地块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房产”)持有60%股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设计院”)持有40%股权。基于该项目已开发销售完毕,同济设计院拟减资退出同茗置业,4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为683.208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均已根据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同茗置业是为开发松江区环城路2号地块而成立的项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济房产持有其60%股权,同济设计院持有其40%股权。鉴于目前同茗置业已开发销售完成,无后续投资计划,同济设计院拟从同茗置业减资退出,以评估值为依据,同济设计院4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为683.208万元。同济设计院减资退出后,同茗置业将成为同济房产的全资子公司。

同济设计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均已根据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规划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数码科技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同济设计院经审计的总资产600,106.39万元,净资产78,519.5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12,941.71万元,净利润39,415.9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上海同茗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同茗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139号1幢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1-2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同茗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同茗置业资产账面价值1,723.37万元,评估价值 1,723.52万元,增值率0.01%;负债账面价值15.50万元,评估价值15.5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707.87万元,评估价值1,708.02万元,增值率 0.01%。

2、评估结论

同茗置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707.87万元,同济设计院持有的同瓴置业4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683.208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同济设计院减资退出同茗置业,同茗置业将成为同济房产的全资子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同茗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由同茗置业向同济设计院支付减资款683.208万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同茗置业作为项目运营主体,该项目已开发销售完成,无后续投资计划,少数股东的退出不会影响项目后续经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同茗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先审核并予以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同茗置业作为项目运营主体,该项目可售货值已售罄,无后续投资计划,少数股东的退出不会影响项目后续经营。

(3)本次关联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估的利益或冲突,评估具备独立性。

(4)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2.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评报【2020】1-27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2020-040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的《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2020-03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

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概述:为更好整合公司环保业务,促进公司环保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收购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环境”)少数股东持有的共36.34%股权。以评估值为依据,以4359.05万元收购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控股”)持有的同济环境26.73%股权,以1493.79万元收购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控中心”)持有的同济环境9.16%股权,以73.38万元收购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同济环境0.45%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同济控股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均已根据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更好整合公司环保业务,促进环保业务发展,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同济环境少数股东持有的共36.34%股权,收购完成后,同济环境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0596号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同济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6,307.71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资管理部门备案。拟以评估值为依据,以4,359.05万元收购同济控股持有的同济环境26.73%股权,以1,493.79万元收购污控中心持有的同济环境9.16%股权,以73.38万元收购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同济环境0.45%股权,收购金额总计5,926.22万元。

交易对方同济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污控中心为同济控股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同济控股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均已根据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28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土建、化工、生物、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入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同济大学持有其100%股份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3.38%股份;本公司董事长王明忠、副总经理杨卫东担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同济控股经审计的总资产2,400,698.16万元,净资产409,610.1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437,242.39万元,净利润71,891.78万元。

(二)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密云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何群彪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34.3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环卫高新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环保、环卫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环保、环卫产品试制、生产及销售;会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91.95%股份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污控中心经审计的总资产9329.82万元,净资产4800.83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6045.99万元,净利润396.9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晔

注册资本:10,918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21号1608室

经营范围:环保、建筑设计、生物、医药原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环保工程、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实业投资,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保设备、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工程项目管理,管道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上表为同济环境合并报表数据,其中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20]第059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同济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件下,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同济环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14,225.49万元,评估价值 16,307.71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4.64%;其中:总资产账面值29,310.03万元,评估值31,392.25万元,增值率7.10%;负债账面值15,084.54万元,评估值15084.54万元,无增减。(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对应的账面价值为同济环境母公司报表账面值)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同济环境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4,401.29万元,评估值15,900.00万元,增值率10.41%。

3、评估结论

被评估单位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重资产企业,企业价值主要反映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资源。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可以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价值贡献。市场法是以资本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由于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影响资本市场价格的因素较多,并且每个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和资产配置不尽相同,所以客观上对上述差异很难做到精确量化。考虑到本次资产基础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优于市场法,故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最终结果。

同济环境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6,307.71万元,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26.73%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4,359.05万元,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9.16%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493.79万元,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0.4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73.38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同济环境少数股东持有的共36.34%股权,收购完成后,同济环境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同济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依据,以4,359.05万元收购同济控股持有的同济环境26.73%股权,以1,493.79万元收购污控中心持有的同济环境9.16%股权,以73.38万元收购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同济环境0.45%股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整合环保板块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环保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先审核并予以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中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市污染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更好整合公司环保业务,促进公司环保业务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估的利益或冲突,评估具备独立性。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2.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东洲评报字[2020]第0596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2020-03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

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120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配股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前述授权到期后,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目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1日。

鉴于目前公司配股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为确保本次配股发行股票事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再延长十二个月。

除延长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配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