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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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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0-03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管理的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号计划”)、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2号计划”)、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3号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7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本次权益变动后,建信基金通过其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0130%减少至4.9978%。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10月22日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减持100,000股,合计减持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2%。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股票代码:6007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西焦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2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建信基金公司-民生-华鑫信托·慧智投资3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投资运作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0年9月22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由建信基金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8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1%。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义务人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除存在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无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23号文核准,2013年山西焦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特定投资者之一代表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获配上市公司76,00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数占当时山西焦化总股本的9.9256%。期间由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持股数量被动变更至98,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被动稀释至5.0130%。

本次权益变动前,建信基金通过其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130%。具体为:1号计划持有山西焦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469%;2号计划持有山西焦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150%;3号计划持有山西焦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5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2020年10月22日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减持100,000股,合计减持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2%,具体如下:

1号计划:

2号计划:

3号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建信基金通过其管理的1号计划、2号计划、3号计划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7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山西焦化全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建信基金营业执照

2、建信基金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建信基金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志晨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注:本报告书中各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志晨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