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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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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0-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4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房发展”)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发来的《告知函》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法1021-01号)。天房集团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笔贷款出现逾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天分”)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导致天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49,622,45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房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除本次轮候冻结外,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请查阅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20-031号、2020-015号、2020-008号、2019-080号、2019-050号、2019-049号、2019-043和2019-041号等公告。

三、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天房集团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与天房集团为独立法人主体,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截至目前,天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