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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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0-04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丕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张志新先生、王玉明先生,董事孙静波女士,独立董事曲刚先生、沈颂东先生因事,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于森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江辉先生,党委副书记李原子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柳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晓红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桂芬、孙福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0-04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晓红女士为公司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