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0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

2020-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42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14日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安健康”)同意向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经开”)转让嘉安健康拥有的位于古镇大道以西、连霍高速以北的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新沂智慧健康小镇)及其所坐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169,124.49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二、交易进展情况

新沂经开于2020年10月21日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新沂智慧健康小镇的部分转让价款10.6亿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转让价款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继续跟进新沂经开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以公司后续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进展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43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暨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宗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2020年10月22日,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合计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69,97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2%。

2、本公司持股509,398,2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24%)的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将在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截至2020年10月22日,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65,942,7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40%。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目前公司正处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6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股份存在被强制过户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宗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通过查询“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得知新沂必康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金融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http://sf.taobao.com)发布了股份拍卖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将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37,367,976股,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止。

一、本次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经查,截至目前,除上述新沂必康即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37,367,976股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风险提示

1、若新沂必康即将被拍卖的37,367,976股股份竞拍成功,新沂必康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动减少至632,60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9%。本次新沂必康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一致行动人存在逾期债务及诉讼情况如下:

(1)逾期债务情况

(2)诉讼情况

■■

4、截至2020年9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16.67亿元,截至9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以货币资金偿还了16.67亿元,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已全部偿还了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

2、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沪74执379号之一、2020沪74执380号之一、2020沪74执381号之一、2020沪74执378号之一、2020沪74执383号之一、2020沪74执384号之一、2020沪74执382号之一)。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