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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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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9,761,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5号)核准,公司本次向8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619,047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10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7年10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4,655,969股增至1,192,275,016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以及锁定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以及锁定安排如下: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东所作承诺:钟烈华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除钟烈华先生外其他的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该部分限售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9日上市流通,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钟烈华先生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股数为29,761,905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钟烈华先生,其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四、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9,761,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证券账户数为1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六、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塔牌集团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非公开发行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