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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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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释:

(1)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部分子公司收款方式改变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收款政策改变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收回委托贷款所致。

(5)投资性房地产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将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6)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及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7)开发支出增加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8)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偿还部分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减少主要系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0)合同负债增加主要系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

(11)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盈利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13)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中期票据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4)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新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15)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系子公司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17)库存股减少主要系回购限制性股票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将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19)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处置资产所致。

(21)其他收益减少主要系政府补助摊销额减少所致。

(22)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3)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4)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减少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超短期融资券

2018年5月1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40亿元(该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18年9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8年第63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5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该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20年2月21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总额为3亿元,期限为270天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为4%,兑付日为2020年11月21日。

2020年6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该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2020年9月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 2020 年第 102 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5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该超短期融资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2、中期票据

201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总金额不超过12亿元。2015年5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5年第3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2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2亿元、期限为5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4.94%,并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兑付。

201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8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2018年3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8年第1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8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8年5月4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8亿元、期限为3年的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7%,兑付日为2021年5月4日。

2020年6月15日,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5亿元,额度有效期不超过二年,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间市场资金状况,在额度有效期内分次择机发行。

2020年9月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20年第102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5亿元、有效期为两年的中期票据注册,该中期票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3月2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2月27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40号)。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总额为20亿,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为6%,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

2020年3月12日,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关于同意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4号)。

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2020年4月16日获得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5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19号),并分别于2020年6月8日及2020年6月29日公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等相关公告。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1 号)。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66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大片化趋势迅速普及,装备与行业技术提升较快,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本报告期,拟对宜昌硅材料部分硅片生产装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0,220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将减少公司2020年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22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的南玻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清远南玻向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的议案》;

为了支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同时促进南玻与华南理工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南玻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南玻”)拟向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自2020年起每年自愿向其捐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3年。该项捐款用于在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南玻基金”,主要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机系玻璃方向研究生的奖教金、奖学金以及无机系玻璃团队的工作研讨会、讲座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67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11月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0-068

债券代码:149079 债券简称:20南玻01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