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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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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永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的注释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文件,公司本报告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准则规定公司对2019年末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进行了内部调整,该调整事项不影响2020年年初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比较期间的经营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0.00元,比2019年末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铝产品现金流量套期保值平仓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794,374,411.52元,比2019年末增加97.4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信用证存款保证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83,423,093.59元,比2019年末减少39.27%,主要原因是未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5,8328,472.75元,比2019年末增加150.41%,主要原因是自有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903,074,658.36元,比2019年末增加34.01%,主要原因是阿巴嘎一期225MW风电项目及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10万千瓦项目的基建、设备投资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2,075,925.94元,比2019年末减少99.14%,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的销售商品款重分类为合同负债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504,800,692.87元,比2019年末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的销售商品款重分类为合同负债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51,059,905.9元,比2019年末增加77.95%,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内部分配办法,本公司工资日常核算采取“按量计提,按月预发,定期考核兑现”。公司对提取的工资将根据考核情况适时予以发放。

(9)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358,322,188.41元,比2019年末增加84.45%,主要原因是未上缴的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52,885,786.00元,比2019年末减少91.99%,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10,087.42元,比2019年末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的销售商品相关的税金充分类为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0.00元,比2019年末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的融资租赁款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为1,381,984.74元,比2019年末增加128.21%,主要原因是投资性房地产增加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3,736,091.46元,比2019年末增加42.69%,主要原因是铝产品现金流量套期保值进行平仓所致。

(15)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200,705,254.33元,比2019年末增加406.73%,主要原因是安全费用、维简费支出较少所致。

(16)其他收益本期金额为5,369,884.27元,同比增加263.22%,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7)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24,418,070.35元,同比增加128.43%,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8)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为0.00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同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19)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30,763,915.12元,同比增加275.81%,主要原因是非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52,835,604.33元,同比增加40.08%,主要原因是非经营性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21)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590,944,481.96元,同比增加49.25%,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二是露天煤业与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15%调整至25%所致。

(22)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为507,156,093.65元,同比增加198.81%,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2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9,805,400.00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出售察哈尔子公司的股权款所致。

(2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00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同期收到参股公司的股利所致。

(2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57,577,711.49元,同比增加433.11%,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2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791,963,787.16元,同比增加78.03%,主要原因是受新能源项目投资的影响,购建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00元,同比减少0.00%,主要原因是同期公司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业(香港)投资公司向巴基斯坦塔尔煤矿支付投资款同比增加所致。

(2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0.00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同期向蒙东能源集团公司支付了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款所致。

(2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00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同期发行股票收到现金所致。

(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8,299,902,626.22元,同比增加34.24%,主要原因是偿还的贷款本金同比增加所致。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657,496,972.30元,同比增加344.3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股利同比增加所致。

(3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87,500,200.00元,同比减少74.29%,主要原因是支付融资租赁款同比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刘建平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62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