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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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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8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5层爱婴室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公司其他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张莉娜、职工监事张怀兵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高岷出席;副总裁王云、蔡红刚、谈建彬及财务副总裁龚叶婷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暴雯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86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拼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施琼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施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会议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主任委员:武连合

其他委员:施琼、刘鸿亮

(2)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主任委员:施琼

其他委员:莫锐强、盛颖

(3)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主任委员:刘鸿亮

其他委员:施琼、武连合

(4)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主任委员:武连合

其他委员:施琼、盛颖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限为三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刘鸿亮独立董事于2016年1月19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第三届董事会连任独立董事,故刘鸿亮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及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到期日为2022年1月18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聘任施琼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及财务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聘任莫锐强先生、戚继伟先生、高岷女士、王云女士、蔡红刚先生、谈建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拟聘任龚叶婷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副总裁,任期为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聘任高岷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聘任唐普阔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87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下午在公司严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孙琳芸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选举孙琳芸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8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裁及财务副总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外,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张怀兵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施琼

非独立董事:莫锐强、戚继伟、刘盛

独立董事:刘鸿亮、武连合、盛颖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武连合

其他委员:施琼、刘鸿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施琼

其他委员:莫锐强、盛颖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刘鸿亮

其他委员:施琼、武连合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武连合

其他委员:施琼、盛颖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限为三年,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刘鸿亮独立董事于2016年1月19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第三届董事会连任独立董事,故刘鸿亮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及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到期日为2022年1月18日。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孙琳芸

监事会成员:周燕、张怀兵(职工监事)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施琼

副总裁:莫锐强、戚继伟、高岷、王云、蔡红刚、谈建彬

财务副总裁:龚叶婷

董事会秘书:高岷

证券事务代表:唐普阔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施琼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1998年7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上海悦婴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8月起历任上海汇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兼任上海敏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莫锐强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上海悦婴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05年8月起先后担任上海汇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上海茂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戚继伟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9月至1996年3月担任上海通用药业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4月起先后担任英特儿营养乳品有限公司上海地区大客户主管、大客户经理及全国大客户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担任上海悦婴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05年11月起先后担任上海汇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上海宝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盛先生,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2007年1月至2013年3月担任Cathay Capital Private Equity投资总监;2013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合众道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

刘鸿亮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汇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武连合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1月至2003年8月担任上海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作部副总经理;2003年9月-2004 年3月担任中国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地区);2004 年4月-2016年2月担任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6年3月-2016年11月担任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6年12月-2018年12月担任上海河马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谷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盛颖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8 年-1999年,担任美国标准普尔评级公司分析员;1999年-2004年,先后担任美国欧力士资本市场有限公司分析员、资深分析员、联席董事;2005 年-2006年,担任香港Victoria Capital LLC 副总裁/董事;2006年-2009年,担任北京新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至今,担任南京新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

三、监事:

孙琳芸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 2006年4月担任上海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实施顾问;2006年 5 月起先后担任汇购信息、爱婴室有限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内控部总监、技术部总监;现任爱婴室技术部高级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燕女士,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2011年先后在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执业律师;2011年至今在公司任法务部主管。

张怀兵先生,汉族,初中学历,1970年8月出生。2002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爱婴室物流有限公司设备副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四、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高岷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2年5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上海悦婴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直销业务经理;2005年8月起先后担任上海汇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资财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云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7月至2003年8月担任上海市曲阳医院临床医师;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先后担任上海悦婴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汇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12年3月先后担任上海汇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商品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

蔡红刚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10月担任上海佳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8月担任上海天鼎音像连锁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总经理助理;2004年11月起加入爱婴室,任职配送部主任、经理;2008年11月起,任物流中心经理、总监;201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2013年-2016年负责公司嘉善物流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8月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监事一职;现任公司副总裁。

谈建彬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至2007年就职于方正电脑集团。2009年入职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4年任宁波城市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厦门、宁波区域营运总监。2017年至2019年任区域营运总经理,督辖浙江省,厦门市、深圳市、泉州市日常管理。2020年1月至今负责上海、苏州、无锡、厦门、深圳、泉州及浙江省日常业务管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龚叶婷女士,1982年9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复旦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职于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经理;2012年1月至2020年4月任职于永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大陆地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副总裁。

五、证券事务代表:

唐普阔先生,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于陕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办公室工作;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裁秘书、董秘办证券事务岗。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0-089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怀兵先生任职到期,公司应当选举新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经民主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怀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张怀兵先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张怀兵:男,汉族,初中学历,1970年8月出生。张怀兵先生2002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爱婴室物流有限公司设备副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张怀兵先生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股东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世方达”)共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17,550,574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0.75%,其中已质押股份 117,550,500 股,占绵世方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0.75%。

● 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4日,绵世方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3%)质押给中泰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经过数次补充质押和质押展期,截止目前绵世方达质押于中泰证券的公司股份为117,550,500股。

上述股份质押及期间办理补充质押、质押展期等变动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2018年5月9日、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9日、2019年8月9日、2019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0、2018-015、2018-046、2019-001、2019-035、2019-050)。

截至目前,绵世方达未按相关协议约定向中泰证券按时支付2020年三季度利息,构成实质违约。

● 违约处置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

总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7,550,500股;

减持原因: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

本阶段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5,583,86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0,930,64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861,287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由质权人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获悉公司股东绵世方达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中泰证券拟对公司股东绵世方达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该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绵世方达在本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西水股份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西水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违约处置而被动减持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中泰证券以及相关股东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股东北京新天地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2,447,968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80%,其中已质押股份 52,000,000 股,占北京新天地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5%,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4.76%。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新天地、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03,785,701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8.65%,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为 163,66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1%,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14.98%。

●股东股份质押式回购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2日,北京新天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8%)质押给中泰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经过数次补充质押和质押展期,截止目前北京新天地质押于中泰证券的公司股份为52,000,000股。

上述股份质押及期间办理补充质押、质押展期等变动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2018年5月29日、2018年7月13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24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2018-021、2018-031、2018-040、2018-045、2019-034、2019-049)。

截至目前,北京新天地未按相关协议约定向中泰证券按时支付2020年三季度利息,构成实质违约。

● 违约处置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市后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原因:归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2,000,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0,930,64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1,861,287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则进行调整;

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价格:由质权人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获悉公司股东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天地”)因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利息构成实质性违约,中泰证券拟对北京新天地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释:上述其他方式取得股份是指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北京新天地曾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由于西水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完成或因其他原因终止进行,该等股份于西水股份公告本次交易终止之日解除锁定。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被处置而被动减持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及股东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北京新天地系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其若被强制处置股份,根据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改变。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中泰证券、相关股东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0月12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5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6日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0-07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及延长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0),现对上述公告“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19年制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原激励计划”)时,公司基于2017至2018年空调行业发展良好及加快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发展的举措和决心,结合公司2019年面临持续向好的市场需求,对2020年、2021年、2022年设定了较高的业绩增长指标。目前,公司面临的外部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拟对原激励计划的业绩指标作出调整。

本次拟调整的原因:

1、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遭受疫情带来的冲击,国际贸易下滑,全球供应链受到影响,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1.6%。根据产业在线等数据显示,空调行业发展也受到较大冲击,2020上半年,中国空调行业产量为7,471万台,同比下降15%;销量为7,412万台,同比下降14%。2020上半年,中国空调压缩机行业产量为8,735万台,同比下降19%;销量为8,854万台,同比下降19%。业内预计,中国空调及压缩机行业产销2020年全年同比下降10%左右。

中国空调及压缩机行业

此外,根据公开资料信息显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及行业内可比公司盾安环境(002011.SZ)、雪人股份(002639.SZ)、长虹华意(000404.SZ)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2017上半年(激励计划草案设定指标的基数年为2017年)比较情况如下:

2、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据产业在线统计,2019年中国空调器销量为14,258万台,其中出口销量为5,630万台,海外销售占比为39%。公司2019年直接出口及通过空调间接出口销量占比达到36%,2020年上半年上述出口销量同比下降16%。当前各国正面临如何平衡疫情的有效控制和经济的全面恢复等挑战,国际贸易环境也存在不确定性,直接影响空调及压缩机海外市场,从而影响公司在直接出口及通过空调间接出口方面的销售。2021年及后续行业情况与疫情控制及国际贸易环境的恢复状况紧密相关,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印度子公司2020年上半年销量同比下降22%,营业收入同比降低28%,且目前尚未完全复产。从印度疫情的现状看,2021年能否复工情况极为不乐观。

3、公司拟收购项目实施延后:公司正在进行中的收购Marelli Corporation以其与汽车空调压缩机和汽车空调系统相关的资产和业务重组并设立的公司的控股权事项,原筹划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中旬期间订立最终交易文件,并拟于2020年4月至6月期间交割。受外部环境等众多因素影响,上述收购事项推延至2020年9月签订《股份购买协议》。鉴于本次收购事项交割及后续整合运营等工作延后,相应收益预期由原筹划的2020年下半年起延后至项目实际交割日后。同时今年汽车产业整体市场也受到外部形势较大影响,项目整合后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当前经营环境较原激励计划制订时已有重大不利变化,原激励计划业绩指标是基于2018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2017年增长10.6%及当时行业持续向好的市场环境,原设定的复合增长率指标已不能和当前的市场环境相匹配。因此,2021年的公司层面业绩指标难以用原激励计划中的复合增长率进行衡量,但公司调整后业绩指标中的ROE指标继续保持原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水平(6.3%)。2022年,公司预测空调及汽车行业总体需求有望恢复到2019年需求水平,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22年调整后业绩指标中ROE指标继续保持原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水平(6.4%)。2023年,根据公司对行业复苏的预期,公司设定了持续增长的业绩指标,同时ROE业绩指标保持原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水平(6.5%)。

上述外部环境的变化不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制性,当时海立股份制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时的现实情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属客观因素的重大改变。充分考虑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调整2019年制定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并相应延长激励计划有效期。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0-07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