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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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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力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敬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拓展片区市场增加经营投入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大额存单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收现少于上期,且新增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短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合作项目未达到收入节点,收到项目款支付给协作单位;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开具承兑汇票到期付款所致;

库存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回购股份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解除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17-010);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17-017);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17-031);2017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公告编号2017-037)。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65);2018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9 032 033)。2018年12月4日,公司完成对16,635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告编号2018-05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27 030 031)。2019年9月27日,公司完成对47,709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公告》、《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043 044)。

2、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19-018);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4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723,600股公司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公告编号2020-029);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公告编号2020-031);2020年5月1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728,564股公司股票,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编号2020-032)。

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6),并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等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2020-030、2020-036、2020-037、2020-039、2020-046、2020-051、2020-058)。

相关事项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卫东

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59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中设集团”变更为“华设集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海门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60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图章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62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后的公司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司证券代码“603018”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中设集团”变更为“华设集团”,公司证券代码“603018”保持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目前国内企业的公司名称、简称或证券简称中含有“中设”字样的较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市场混淆。

2020年9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为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名称相一致,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为“华设集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63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2020年7月13日,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对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所持63,04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权益的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中设集团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部分

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6,54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回购注销的部分

首次授予权益的9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权益的3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95分及以上,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权益未能满足本次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合计36,49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7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3,04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3,041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合法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对象、种类、数量和价格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除尚需履行因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注册资本减少相关法定程序外,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北京)出具的《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3018 公司简称:中设集团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