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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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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065 公司简称:凯赛生物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XIUCAI LIU(刘修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JOACHIM FRIEDRICH RUDOLF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长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IUCAI LIU(刘修才)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5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裙楼215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就会议通知列明事项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4人,董事Joachim Friedrich Rudolf、William Robert Keller、陈初升、吕发钦通过通讯参加会议,董事刘俊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国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臧慧卿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6、议案7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明星、刘桢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因公司上市距离首次公开披露时不足六个月,因此本次自查期间确定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10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经公司核查,上述3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10月 27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