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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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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樊大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 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每10股送3股红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15120万股,变更为409656万股,增加94536万股。按原股本315120万股计算,报告期每股收益为0.5083元/股,同比下降11.33%。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资产状况及增减因素

(1)交易性金融资产64万元,比年初109万元,减少45万元,减幅40.96%。 主要是母公司出售所持有的网下申购新股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238381万元,比年初132207万元,增加106174万元,增幅80.31%。主要是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19346万元,比年初33348万元,减少14002万元,减幅41.99%。主要是晋兴能源运输费及港杂费结算不均衡所致。

2、负债状况及增减因素

(1)应交税费46519万元,比年初69884万元,减少23365万元,减幅33.43%。主要是正常支付税费所致。

(2)其他应付款115115万元,比年初79164万元,增加35951万元,增幅45.41%。主要是临汾西山能源应付资源价款增加所致。

(3)应付债券47956万元,比年初299824万元,减少251868万元,减幅84.01%。主要是公司债17西煤01、17西煤02到期影响及部分中小投资者继续持有所致。

(4) 预收账款年初69919万元,期末无余额。主要是报告期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列示所致。

(5) 合同负债年初无余额,期末7878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预收账款”调整至本科目核算所致。

3、所有者权益项目状况及增减因素

(1)专项储备119330万元,比年初74132万元,增加45198万元,增幅60.97%。主要是专用资金工程年末结算所致。

(2)实收资本(股本)409656万元,比年初315120万元,增加94536万元,增幅30%。主要是报告期每10股送3股红股后,公司总股本由315120万股,变更为409656万股,增加94536万股。

(二)利润表项目

投资收益4463万元,比上年同期13869万元,减少9406万元,减幅67.82%。主要是报告期①参股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收益减少影响。②报告期将票据贴现利息支出调整至投资收益核算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097万元,比上年同期503752万元,减少168656万元,减幅33.48%。主要是本期煤款回款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060万元,比上年同期-218064万元,增加102004万元,增幅46.78%。主要是公司同期收购控股子公司晋兴能源10%股权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47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0年10月12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樊大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季报正文详见公告 2020-048)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0-049)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0-050)

上述议案2、议案3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3名关联董事郭文仓、李健、徐俊明回避表决,由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一049

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汾西山能源”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为保障临汾西山能源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临汾西山能源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6亿元,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基础上上浮15%为5.4625%,手续费按0.01%(人民币2.6万元)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

本次委托贷款,临汾西山能源需按规定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委托贷款额度内,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分步实施。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焦煤集团占80%,本公司占2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郭文仓、李健、徐俊明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228,479,6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集团综合服务基地A座第23层、C座第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广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 2020年9月30日,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计262.56亿元,负债合计210.00亿元;营业总收入6.91亿元,利润总额4.51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临汾西山能源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给予临汾西山能源委托贷款人民币2.6亿元,期限36个月。公司确定本项委托贷款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15%为5.4625%,财务公司一次性收取0.01%(人民币2.6万元)手续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小写:26000万元)。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15%,为5.4625%。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相关合同签订日起。

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方式为到期归还。

委托贷款费用: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0.01%手续费。

担保情况:临汾西山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以其所属子公司西山光道煤业公司采矿权提供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临汾西山能源于2011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9.7亿人民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0年9月30日,焦煤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为207.56亿元;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18.83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9.07%,符合相关要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1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保障临汾西山能源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临汾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6亿元。本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和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一050

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委托人”)拟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受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华通”或“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西山华通于2012年9月21日经山西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注册资本36851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35745万元,占比97%。

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货款回收周期延长,为解决资金紧张状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对西山华通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89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为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4.75%基础上上浮15%为5.4625%,财务公司按0.01%(1.89万元)收取手续费。

本次委托贷款,西山华通及相关股东需按规定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委托贷款额度内,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分步实施。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焦煤集团占80%,本公司占20%。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焦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郭文仓、李健、徐俊明回避表决。

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6.23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000731914164T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加工、销售,机械修造等。

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2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2,228,479,6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集团综合服务基地A座第23层、C座第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广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000699102982U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5日,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为00441359。

截至 2020年9月30日,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计262.56亿元,负债合计210.00亿元;营业总收入6.91亿元,利润总额4.51亿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焦煤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关联方财务公司给予西山华通委托贷款人民币189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以解决资金紧张状况。公司确定本项委托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15%,为5.4625%;并约定,财务公司收取0.01%(1.89万元)手续费。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人民币一亿捌仟玖佰万元,(小写:18900万元)。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15%,为5.4625%。

贷款期限:本项委托贷款期限为36个月,自相关合同签订日起。

贷款偿还:到期归还。

委托贷款费用: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0.01%手续费。

担保情况:西山华通以其自有设备提供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山华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总出资的97%。通过本交易,可以解决西山华通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困难,保障该公司正常经营。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截至2020年9月30日,焦煤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为207.56亿元;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人民币存款余额18.83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比例为9.07%,符合相关要求。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9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贷款)。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项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经审阅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以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等涉及该项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协议是本着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而签订的。此项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向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与《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