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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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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先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邝先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中午12: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88312 公司简称:燕麦科技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