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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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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洪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洪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磊

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3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及销售,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拟增加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3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及销售,并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拟增加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和修改,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

原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制造通讯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讯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0-033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1日

至2020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1月6日及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35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请将上述文件递交至公司后,电话确认,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参会时间: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证券部,邮政编码:100094。

3、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84499-3636;传真:010-82885200;

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803 公司简称:瑞斯康达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江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成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说明:

A.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为应对疫情增加现金储备所致;

B.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C.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信用期内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D.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付工程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E.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生产线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F.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短期借款融资减少所致;

G.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客户支付的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H.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I.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付利息调整至对应有息负债项目所致;

J.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发行短期债券和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K.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L.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说明:

A.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内附加税增加所致;

B.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适用新收入准则后,原部分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C.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联营企业效益较好,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D.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损失增加所致;

E.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F.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处置工程试生产产品损失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说明:

A.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B.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C.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D.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增加所致;

E.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影响因素为:报告期兑付到期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曹江林

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的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5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学安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本人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5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石美国”)购买土地及仓库,交易金额为747.43万美元。因恒石美国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实施。

二、本次取消关联交易的原因

鉴于交易对方经营规划发生调整,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交易双方巨石美国与恒石美国友好协商,决定取消本次关联交易。

三、本次取消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巨石美国向恒石美国购买土地及仓库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实施,亦未曾签署相关约束性协议,取消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后续将在巨石美国生产基地周边继续寻找合适的仓储地点,以满足实际仓储需要,确保巨石美国生产基地各项生产运营工作的平稳推进。

四、本次取消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毓强先生、张健侃先生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取消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经巨石美国与关联方恒石美国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公司取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原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本次取消关联交易 事项为交易双方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策,取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取消本次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取消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取消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向恒石美国风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及仓库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0-05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九江”)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35,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286,430万元。

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九江担保15,000万元,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九江担保82,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88,943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

担保协议总额:3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3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3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九江

担保协议总额: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2年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巨石集团为全资子公司巨石九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2,785,772.5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427,173.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58,599.01万元人民币;2019年实现净利润210,267.1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1.23%。

2、巨石九江

巨石九江为巨石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注册资本70,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伟忠;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九江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09,162.5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7,190.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1,971.72万元人民币,2019年净利润22,714.41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4.37%。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2020年(自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和9.5亿美元, 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及6.4亿美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1亿美元。本次担保为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合计为588,943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414,251万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74,69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0176 公司简称:中国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