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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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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4、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推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揭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5、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0-12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新材”)2020 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3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使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8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5,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85,000.00万元(含本次),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投资理财的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世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任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任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接55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三正半山酒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9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0年11月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以上提案1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9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2)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奥海科技园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 1.00 至 2.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0年11月1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 )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奥海科技园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