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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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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阿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良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超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内容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2,504,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00,736元(含税),转增57,001,840股。故对上年同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做追溯调整并重新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其他相关专项事件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申报材料准备阶段。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阿华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君禾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公司董事长张阿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减少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600万元,即公司对君禾线缆的出资金额由3,6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减少注册资金部分退回公司,本次减资完成后,君禾线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为获取资本回报和创造价值作为核心目的,围绕产业方相关的智能制造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服务,助力产业升级、产融结合,获取满意的投资回报为出发点,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持股比例15.873%,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拟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阿华、张君波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为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根据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评报字[2020]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合计11,986,563元,双方按1,200万元交易。本次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转让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张阿华、张君波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春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减少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600万元,即公司对君禾线缆的出资金额由3,6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减少注册资金部分退回公司,本次减资完成后,君禾线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为获取资本回报和创造价值作为核心目的,围绕产业方相关的智能制造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服务,助力产业升级、产融结合,获取满意的投资回报为出发点,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持股比例15.873%,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拟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为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根据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评报字[2020]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合计11,986,563元,双方按1,200万元交易。本次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转让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君禾股份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

电缆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减少全资子公司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线缆”)注册资本金2,600万元,即公司对君禾线缆的出资金额由3,6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拟将全资子公司君禾线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3,6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减少注册资金部分退回公司,本次减资完成后,君禾线缆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经君禾线缆归属地

工商部门审核批准。

以上事项,公司已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减资事项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君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66948625X6

法定代表人:张阿华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登记机关: 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芜湖机械工业园

经营范围:电源线、电缆制造、销售

三、君禾线缆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君禾线缆本次减资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君禾线缆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健康发展,本次减资不会改变君禾线缆的股权结构,本次减资完成后,君禾线缆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

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石禾子投资”)。

● 注册资本:石禾子投资拟定注册资本6,300万元,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拟以现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5,873%。●

●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务进展迟缓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获取资本回报和创造价值作为核心目的,围绕产业方相关的智能制造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服务,助力产业升级、产融结合,获取满意的投资回报为出发点,公司拟与景毅投资、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法人及自然人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享有其15.873%股权。

鉴于拟任石禾子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景毅投资为公司关联人,此次投资设立石禾子投资,景毅投资拟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1.58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景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GKP43B

法定代表人:谭峥嵘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7日

登记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科技城)分局

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甬港现代铭楼)B座041幢807-4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之一、董事、总经理张君波持有景毅投资10%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蒋良波持有景毅投资1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景毅投资总资产规模为5,747,456.15元,净资产规模为5,627,896.15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91,198.90元。

三、关联交易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2、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3、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万元。

4、合伙人名称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上述相关信息均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各方履行完法律程序后实施。以上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事项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拟签署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名称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经营需要,经合伙人大会决定可变更企业名称,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之目的是以为投资人获取资本回报和创造价值作为核心目的,围绕智能硬件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服务,助力产业升级、产融结合,获取满意的投资回报。

(三)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四)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1、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6300】万元人民币。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本合伙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30)日内申请工商设立登记程序。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宁波景毅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本合伙企业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

(六)法律效力

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生效,并对签署方产生法律约束效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的石禾子投资将依托出资方的优势资源,联合专业团队,整合跨界资源,有助于公司在继续发挥主营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延展公司业务布局,进而与更广泛的产业积极融合,为更多行业和产业赋能,获取资本回报和创造价值,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于2020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阿华、张君波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石禾子投资将依托出资方的优势资源,联合专业团队,整合跨界资源,有助于公司在继续发挥主营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延展公司业务布局,进而与更广泛的产业积极融合,为更多行业和产业赋能,获取资本回报和创造价值,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景毅投资、石头创新科技等合作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尚未设立,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可能存在业务进展迟缓等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债券代码:113567 债券简称:君禾转债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为发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根据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评报字[2020]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合计11,986,563元,双方按1,200万元交易。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净收益405.43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额以公司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资产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本次公司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各方履行完法律程序后实施。公司将与相关方签署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根据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正评报字[2020]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的资产评估值合计11,986,563元,双方按1,200万元交易。

张阿华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张阿华转让资产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张阿华先生:1948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张阿华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拟转让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丰成村的工业房地产。资产所处位置为宁波市五级工业用地,资产包括国有出让土地1宗,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76.50平方米,房屋共5幢,权证记载房屋总建筑面积为7400.0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拟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说明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落地公司生产场地瓶颈基本解决,资产原先主要作为公司电机冲压车间使用,异地管理存在一定不便,此次转让资产为充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股份公司资产效率。

4、资产评估情况

以202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转让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正评报字[2020]第09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资产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成本法评估,基于本次评估假设,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价值咨询的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评估价值如下表:

产权持有者: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评估价值:(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玖拾捌万陆仟伍佰陆拾叁元整。

5、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方法

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易作价以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则。

四、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转让闲置不动产暨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各方履行完法律程序后实施。公司将与相关方签署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张阿华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财产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

乙方按以下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乙方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财产评估价值,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1200万元。若最终评估备案值高于1200万元,则以该评估备案值为实际转让价款,乙方在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差额价款。若最终评估备案值低于1200万元,则仍以1200万元为最终成交价格。

(三)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1)本协议已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甲方已依据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落地公司生产场地瓶颈基本解决,资产原先主要作为公司电机冲压车间使用,异地管理存在一定不便。为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交易公司预计净收益405.43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额以公司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于2020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张阿华、张君波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拟转让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本次拟转让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阿华转让闲置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发挥公司资产价值,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减少无形资产摊销、房屋折旧等固定成本费用负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

本次拟转让的资产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本次转让公司不动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资产评估报告书》(正评报字[2020]第096号)

(六)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3617 公司简称:君禾股份

转债代码:113567 转债简称:君禾转债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