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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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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项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希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岳希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并获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35人,授予35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0月1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5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69%,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10日。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第二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74%,第二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10日。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第三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0月12日。至此,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三个解锁期已全部成就并完成。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并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63人,授予83.5万股。2020年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0年1月7日,授予价格为9.74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2月4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三)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的《董监高和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计划表》,并于2020年4月20日预先披露了减持公告,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不超过6,500,7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项洪伟先生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公司股份1,86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2%;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项洪伟先生于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9月2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公司股份1,93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79%;

截至2020年9月30日,项洪伟先生已减持3,9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回购进展情况(第一期)

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3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18年9月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835万股)的1.20%,最高成交价为27.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1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1,917,609.5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且已达到本次回购的金额下限。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公司将适时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

回购进展情况(第二期)

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19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已累计回购股份1,700,0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834.65万股)的1.57%,最高成交价为22.71元/股,最低成交价18.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4,470,760.26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且已达到本次回购的金额下限。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公司将适时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

上述两次回购方案均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00,0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其中83.5万股用于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的来源,并完成了对63名激励对象的相关授予登记工作,至此,公司回购账户中尚余库存股2,165,065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52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7,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8,5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8,5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6]B09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53,364,070.81元,募集资金余额92,613,225.38元(其中存放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613,225.38元,购买理财产品90,000,000.00元)。

二、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年产6万吨水性工业涂料基料-氯乙烯共聚乳液”项目中厂房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60677号,独用土地使用权面积49,030.00㎡/房屋建筑面积11,702.7㎡,该不动产权证书已包含研发中心大楼面积3677.81㎡),该项目中的2万吨产能的生产线、配套中试线及公用工程已投入使用并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竣工环保验收;剩余产能的生产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购置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项梁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0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