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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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培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园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还未全部收回占用资金及利息。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6条的规定,公司因规则第13.3.1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每月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2020-042,2020-051,2020-059,2020-065)。

2. 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3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3.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4.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5.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为了充分提示该项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每月将发布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从第一次受到公开谴责起算的三十六个月期限届满或者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分会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张云峰先生和冷新卫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参会的是张鹏华女士、吉富星先生和李堃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72)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北京时间12: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王波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72 )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2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