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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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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雄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易伟华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振华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773 公司简称:沃格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