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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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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军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要变动说明:

3.1.2损益表项目主要变动说明: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主要变动说明: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丰华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55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丰华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5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0-05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许兆敏女士的辞职报告,许兆敏女士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其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许兆敏女士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总经理丰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进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张进龙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张进龙先生简历

张进龙,男,1988年7月出生,浙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项目经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总监,2019年加入大丰实业,现任大丰实业财务总监。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81 公司简称:大丰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