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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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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俊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汉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计入2020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为本公司2020年1-9月收到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奖励、发行中期票据补助、运营补助、临时降低水价政策补贴资金及2020年1-9月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中央财政拨款、拆迁补偿款按资产使用年限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等,详见下表:

单位:元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工作实施完毕

2020年9月14日,公司完成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工作,按4.30%票面利率派发利息共计4,042万元。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临2020-031)。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一水的生产与供应》的有关要求,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自来水供应业务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含税价,不含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业务

注:上表所列平均水价均为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含税价。

以上经营数据由本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19年1月30日、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2019年7月24日,交易商协会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MTN407号,以下简称“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发行了2019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9 绿城水务 MTN001,债券代码:101901098),发行规模为4亿元,期限为5年,单位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发行票面利率4.3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9-044)。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核定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徐斌元先生51.0530万元,蒋俊海先生43.9056万元,严红兵先生42.8845万元,许雪菁女士42.4532万元,贝德光先生42.4532万元,陈大任先生因工作需要于2019年8月调到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其2019年薪酬按1-7月进行核定,为25.6117万元。

本议案涉及对董事徐斌元先生、蒋俊海先生的个人薪酬核定,上述人员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林富、杨九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林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德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0-04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前三季度中标合同情况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至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共计8个,均为建筑施工业务合同。详细如下:

[注]:本公告2019年前三季度中标金额与上年同期披露数有差异,原因是上年同期披露数据不包含“之江路输水管廊及道路提升工程(之浦路-复兴路)”项目中本公司所承担的合同金额(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51号、临2019-058号)。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包含未单独公告的中标情况。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以上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12 公司简称:腾达建设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0-03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条件情况下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0]MTN733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文件备案许可,核定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文件同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0-04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重机”)近期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该事项目前仍处于论证筹划阶段,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划目的

为全面深化改革,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快能力建设,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满足公司主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的能力,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拟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三、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39,680,840股,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87%的股份,通过其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4.41%、1.4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下属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0.8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该事项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时机不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0年6月13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持有本公司460,927,232股股份,占减持计划披露日本公司总股本的11.30%。根据大基金减持计划,自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1月4日期间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81,568,498股(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79,341,308股,大基金持股比例为10.2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收到大基金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大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1,568,457股,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