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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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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邱子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义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与赛诺菲巴斯德公司 (以下简称“赛诺菲”) 签订协议,授权赛诺菲进行新型轮状病毒疫苗(主要用于预防A型轮状病毒引起的儿童腹泻)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该交易标的的相关专利及技术为厦门大学与万泰沧海公司共建的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验室成果,权力归万泰沧海与厦门大学共有。相关权力已经取得厦门大学授权,相关收益也将按公司与厦门大学合作协议约定其中15%部分归厦门大学所有。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7月30日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0-036。

按照协议约定,赛诺菲应在合同签署生效后30工作日内预付授权许可费1000万美元,公司子公司万泰沧海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该笔款项,并已计入第三季度营业利润。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9月1日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20-046。

赛诺菲巴斯德公司对新型轮状病毒疫苗开发并实现商业化可能因受技术、临床实验、政府审批、外部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开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市场风险高的情况,直接影响到能否成功开发及商业化,故而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及未来销售许可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基于如下三点,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大幅增长。

(1) 公司疫苗主业开始放量贡献收入及利润。公司二价宫颈癌疫苗(HPV2)于2020年5月份正式上市销售,受益于HPV疫苗的量产及市场需求,疫苗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疫苗业务扭亏并贡献利润;

(2) 体外诊断试剂收入稳步增长及贡献利润。在2020年度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后,公司及时研发并推出多种新冠肺炎试剂并出口境外,公司新冠肺炎相关检测试剂及原料收入大幅增长。弥补了疫情对于传统试剂的收入影响,保证了试剂收入和试剂利润稳步增长;

(3)受益于公司连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开始尝试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收入也为公司带来比较好的市场机会以及利润贡献。

公司名称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子欣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本次董事会,无缺席董事。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睒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按时出席本次监事会,无缺席监事。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监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3392 公司简称:万泰生物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惠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勇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94 公司简称:保税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山集团”)股东:(1)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创新”)持有公司股票3,904,667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4.70%;(2)江苏高投宁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票2,453,799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96%;(3)江苏高投科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科贷”)持有公司股票1,617,335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95%;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毅达”),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75,801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9.61%。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股东持股比例略有变化。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江苏高投宁泰已累计减持929,300股,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累计减持625,20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减持304,100股;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高投宁泰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255,939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942%。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的数据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各个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江苏高投宁泰在本次减持计划中累计减持数量为929,300股,其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累计减持625,2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3,005,000股的0.75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减持304,1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116,142,600股的0.262%;上述股东数据出现变化是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各个股东的“当前持股数量”和“当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现总股本116,142,600股为基础核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江苏高投创新、江苏高投宁泰、江苏高投科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5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