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叶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建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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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20,835.1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6.22%,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到期保证金转入增加、收到税收返还增加及支付职工社保减少,支付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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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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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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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持有的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通过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方式予以转让,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7,463.458万元价格成交,根据协议,上述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应在2019年3月底前支付给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本次股权转让款5,647.5935万元,尚余1,81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到,股权受让方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公司出具了《付款承诺计划书》,对剩余款项作出付款计划,承诺将于2020年12月15日前付清剩余股权转让款和全部利息及平湖诚泰分红款52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平湖诚泰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0年1-6月,公司收到浙江诚泰根据《付款承诺计划书》需支付的550万元股权转让款,9月底需支付的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到。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6,197.5935万元,尚余1,265.8645万元股权转让款和平湖诚泰520万元分红款及全部利息未收到。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0、临2020-029、临2020-037、临2020-049。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5日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浙江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1,265.8645万元及相应利息、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分红款52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一050。
公司已于2019年年报中将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1,785.8645万元和520万元分红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05.8645万元。2020年1-9月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将转回上述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启东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0一05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 1-9 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0年1-9月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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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1-9月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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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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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0一05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钱江生化”)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以8,619.50万元的价格收购钱江生化、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张建功、李勇刚、杨建康、曹铁民、张伟国、赵永明、马宾其9位股东持有的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热电”)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光耀热电持有东山热电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0日披露的临2020-044公告、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临2020-046公告、2020年9月26日披露的临2020-048公告、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临2020-051公告。
光耀热电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全部支付完毕上述股权转让款,公司累计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45,149,677.71元。
东山热电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96 公司简称:钱江生化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严孟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凤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婵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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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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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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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孟宇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8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近12个月单日最高余额为58,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第三季度)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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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3、上述资金使用情况将由公司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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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本期理财产品够买均未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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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3.52%。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七、截至第三季度,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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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3383 公司简称:顶点软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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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刘敏女士、程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株洲市投资建设智能装备维修再制造生产基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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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武汉市投资建设智能装备维修再制造生产基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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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拟在河北省文安县投资建设智能装备维修再制造生产基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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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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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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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省水务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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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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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均超过有效表决票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闫思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召开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0-131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