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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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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春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变动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末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下降以及报告期新增发放贷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

3、应收票据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内到期托收以及对外背书的银行承兑票据增加;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5、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因疫情影响,应收账款回收降低,以及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6、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7、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系报告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

8、预收款项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预收的港口费余额减少;

9、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系上年年末公司根据业绩考核办法确定各所属单位考核奖金,于报告期末发放完毕;

10、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降低系报告期偿还“14连云债”本金及利息;

12、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系报告期末首次合并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报表,为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融资租赁船舶的应付租金。

变动情况说明:

1、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报告期增值税加计抵扣金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参股公司新陆桥(连云港)码头公司净利润增加,以及连云港中韩轮渡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同比增加;

4、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润增加;

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系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变动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系报告期内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减少,同时贷款发放金额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系报告期新增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降低系报告期利用自有资金偿还债务。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以来运作规范、经营稳健。为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节约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减轻财务负担,提高公司后续融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等相关议案。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 万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发行的股票将全部由控股股东港口集团认购,公司已与港口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

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目前正在推进发行阶段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8),《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9),《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47),《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0),《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55)等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春宏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1008 公司简称:连云港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有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忠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本期末余额22.77亿元,比年初33.63亿元减少10.86亿元,减幅32.29%,主要是承兑汇票到期兑现。

2. 应收账款:年初净额在执行新收入准则调减应收账款调增合同资产报表列报1.37亿元后,为0.62亿元,本期末净额0.51亿元,减少0.11亿元,减幅17.75%,主要是应收款减少。

3. 预付款项:本期末净额7.03亿元,比年初3.28亿元增加3.75亿元,增幅114.37%,主要是采购原料预付款增加。

4. 其他应收款:本期末净额5980万元,比年初3415万元增加2565万元,增幅75.11%,主要是暂收款及代垫运杂费增加。

5. 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末余额51.68亿元,比年初33.56亿元增加18.11亿元,增幅53.97%,主要是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

6. 在建工程:本期末余额7.48亿元,比年初4.35亿元增加3.13亿元,增幅71.88%,主要是公司技术改造、环保升级工程投入增加。

7. 无形资产:本期末余额425万元,比年初616万元减少191万元,减幅30.99%,主要是无形资产摊销。

8. 预收账款:年初余额在执行新收入准则调减预收账款调增合同负债报表列报8.39亿元后,为1004万元,本期末余额97万元,减少907万元,减幅90.34%,主要是预收款减少。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余额11.11亿元,比年初6.24亿元增加4.88亿元,增幅78.19%,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

10. 应付债券:本期末余额10亿元,主要是公司9月发行公司债。

11. 预计负债:本期末余额0.43亿元,为按新收入准则规定核算的销售折扣折让。

12. 销售费用:本报告期为6396万元,同比增加48.01%,主要是销售钢材运费增加。

13.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为657万元,同比增加233.85%,主要是捐赠抗疫物资。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16.98亿元,去年同期43.30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货款增加。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18.45亿元,去年同期-2627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增加投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为1.59亿元,去年同期-32.29亿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发行公司债及借款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柳钢股份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秀支行、广西利澳贸易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2017年6月16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柳钢股份所有诉请。2017年7月,柳钢股份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南宁中院提起上诉,2018年南宁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南宁青秀区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华夏银行南宁青秀支行在10日内承担支付票款责任和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19年2月3日执行回款共计1856.56万元(含本金、利息、诉讼费)。2018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2月3日执行回款共计1856.56万元(含本金、利息、诉讼费)。华夏银行不服向广西高院申请再审,广西高院作出裁定提审本案。本案再审已于2020年6月17日在广西高院开庭审理,再审期间,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调解意向,双方互不追究,本案处理完结。

(2)公司股东王文辉先生在报告期内对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质及质押。截至本报告发布日,王文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3,469,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为202,760,06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6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1%。(详见公告:2020-002、2020-003、2020-023、2020-024、2020-025、2020-027、2020-028、2020-030)

(3)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依照法定程序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广西钢铁控股股东,并将广西钢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前述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履行公司及标的公司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告:2020-032、2020-034、2020-038、2020-040、2020-04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有升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钢铁》、《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003 公司简称:柳钢股份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窦万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小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旭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利润的增长主要是环境公司流体机械板块利润稳步增长、收回长账龄应收款转回减值准备等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环境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于2020年5月21日在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月20日, 定陶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703民初609号判决,判决环境公司返还山东赛托货款297.57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59.5152万元;山东赛托返还环境公司涉案4台过滤机。9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7民终2951号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本次公司三季度报告根据(2020)鲁17民终2951号判决预估了公司损失情况记入了营业外支出,最终公司损失情况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窦万波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444 公司简称:国机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