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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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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章晓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保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裘金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晓斌

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汪冰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及汪冰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汪冰先生为公司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汪冰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3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保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王柳女士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孙溢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保进先生及孙溢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韩保进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89050837

传真:020-84461729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

邮箱:ir@cei1958.com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韩保进先生简历:

韩保进,男,1970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年至1998年,任林业部北京林业机械研究所助理会计师;1998年至2005年,历任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兼临时负责人;2005年至2016年,历任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高级主管、资产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资产财务部部长;2016年至2020年7月,任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2、孙溢女士简历:

孙溢,女,1988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加入本公司并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管理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溢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3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3,95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85,800.13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安全性高、与项目资金安排相匹配、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签署现金管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0-03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在广州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研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中国电研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隆晓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芮晨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志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依然存在。国内大部分地区内镜诊疗恢复情况较好,但部分地区内镜择期手术和常规检查依然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欧美和世界其他地区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面对疫情,公司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继续保持对研发、人才、IT系统、自动化改造、合规等方面的投入,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其中9月单月销售收入超过1.4亿元,创历史新高。

一、销售收入稳步提高,第三季度营收同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3.61亿元,同比增加5.14%。其中中国区域完成销售收入为2.21亿元,同比增加8.20%,美国区域完成销售收入6,218万元,同比增加34.74%。

二、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下降8.19%,但第三季度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幅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43.31万元,同比减少8.19%。其中第三季度的净利润为9,457.70万元,同比增加23.09%。

除疫情原因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净利润外,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变动的其他主要因素包括:

(1)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研发费用投入占比为6.97%,较上年同期增加42.12%。

(2)招聘新员工、租赁费及物料消耗等增加导致的管理费用增加。

(3)因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增加导致的财务费用增加。

(4)公司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增加。

三、保持各项投入,推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研发、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的投入。研发方面,可视化产品在设计冻结之后进一步加快步伐,为明年上市做好充分准备;运营管理方面,公司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全球SAP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大宗耗材生产自动化项目已经基本完成,预计年底之前能够投入运行。此外,公司加强人才储备和合规建设,为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新获注册证书及注册证书变更情况

①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首次获得注册证书情况如下

注:巴西、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产品注册证授予包括产品经销商在内的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持证人,同时在注册证上标注制造商名称。目前相关产品注册证的持证人为公司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销商。

②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产品注册证书变更情况如下

注: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产品注册证授予包括产品经销商在内的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持证人,同时在注册证上标注制造商名称。目前相关产品注册证的持证人为公司在相关国家的经销商。

2.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受各类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相对预期存在差异,其中: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国内营销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其中,经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国内营销网络增加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实施地点;国外营销网点建设因疫情原因无法进行,基本停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上半年由于疫情原因造成工作延迟,加之公司经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批准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变更,项目进度较计划存在差异。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也因国内外疫情影响、项目实施场地空间不足、中美关系复杂局面等各类因素影响,造成项目进度缓慢。

公司将持续推动募投项目建设,关注、研讨和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可行性,如存在项目延期甚至变更的需要,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披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隆晓辉

日期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0-033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地点:“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实施地点。

●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微医学”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外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为提高公司销售服务水平及业务拓展能力,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实施“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在国内外建设七个营销网点,其中国内营销网点分别在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成都市等城市建设。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为“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分别辐射国内营销网络中的东北区域、西北区域和鲁豫区域。新增营销网点的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国内营销网络,推动规模化渠道建设,持续完善营销管理体系。

除增加实施地点外,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额、实施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新增地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沈阳市、西安市、济南市作为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南微医学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88029 公司简称:南微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