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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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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德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持续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1 号)。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6日期间,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5,857,867元,其中33,300,871元为政府暂拨的补助款项, 此事项详见2020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0年3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嵊州市财政局联合分别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2018年度总部型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嵊经信[2020]23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昂利康总部型企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嵊经信[2020]76号),根据文件精神,暂拨款项中的23,985,160元确认为政府补助款。

3、2020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加强优势互补和业务协同,在头孢原料药全产业链上形成合作,公司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双方已完成了7-ADCA的质量和检验标准的确认,公司已开始陆续向川宁生物采购7-ADCA产品。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承销保荐”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0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1,907.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50.51 万元(已预付 2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556.9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承销保荐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203.79 万元(含前期支付主承销商 283.0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353.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6 号)。

截至 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898.2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方南平

202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0-059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